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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隱匿凶宅 被判拘役緩刑

回復 1# 魯智深 的帖子

刑事訴訟法規定
法官乃是不告不理原則,基本上有人提告他才會審理和判刑
而且判刑的依據不是小不小咖,依據刑法第一條罪刑法定原則,只要違法法律規定就會有判刑的結果,至於是否有  免訴   管轄錯誤  不受理  無罪  有罪判決自有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
版主的論點有失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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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4# aini7225 的帖子

根據憲法規定  總統除犯內亂,外患罪 外不受刑事法庭追訴
上面的老兄想要告總統要有上面兩種最才可以喔!!!!
至於是不是國民黨開的...基本上沒有啥關聯
不符合上開條件想要告總統根本連進入審理的資格都沒有

至於法律修不修,那是立委的事阿!!!這跟總統沒關係阿.......就我所知道的,應該是要選民去向立委施壓還比較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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