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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秀柱告焦仁和偽造文書

引用:
於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把華達三十萬股的股票轉移寄名在她名下,並將她列入股東名冊,她對焦仁和的行為感到痛心,今將委請律師控告焦仁和偽造文書。
自認形象良好的行政院副院長,
別人於民國九十七年時,把三十萬股的股票轉移到她的名下,
三年多的時間中都沒有發現嗎?股東會公司也有通知開會也不知情嗎?
這樣子的說法不是太離奇了嗎?為什麼股票不轉移到其他人的名下呢?
而是轉到國民黨民意代表的名下呢?這不代表著官商勾結嗎?
結果東窗事發才趕快說有關說就馬上退出政壇,那是不是承認本身有收三十萬股(有證據),
但因為沒有關說(沒有證據),所以不用下台呢?
國民黨提名的立法委員真的是讓人民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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