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台灣] 車禍問題請問(和解後對方竟又提告)

回復 1# 626244394 的帖子

如你所述,這樣是無法構成詐欺的.
所謂的和解是要經過檢察官或法院的程序的,庭外的和解是無效的,只能夠當作佐證而己,相信乙方有受人指點過.
犯罪之被害人有告訴權,這跟年紀也有關係,如果他18歲己結婚,而共有二個告訴權人,一是自己二是配偶,如未滿廿歲之人告訴權有三個,其一是自己 其二是父與母親各有一個告訴權.獨立告訴權是不受當事人之之拘束.

TOP

回復 2# aini7225 的帖子

不是誣告,所謂的誣告,是將莫須有之事情向有偵察權之人告訴,而欲使人受刑事處罰為條件.
如果案子有起訴的話可以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前提出反訴.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