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人物討論] 提名恐龍法官 馬看新聞才知

喵的整棟樓對該事件描述只有17樓較貼近事件面貌
也幸好還是有人願意講
畢竟這事以結果論而言,整個社會九成九很反感
照說這是法條不夠周延產生的狀況
應該修法來適用當下求得改善

但現在講這個大概只有被公幹的份
也許還要被噴上大量政治口水

TOP

引用:
原帖由 katonatsuki 於 2011-4-1 17:47 發表
大家都知道三審是法律審..只負責認定一審和二審判決的法律有無錯誤..不進行事實調查..所以她的判決重點應該是法條的適用性..而不是女童沒受到性侵害...也就是說基本上她也不認為無罪...還有我實在不懂..為何二審寧願 ...
各論壇只要有講到這件事的,
起碼有七八成網友對於邵當初這庭是法律審而非事實審是完全沒有概念的
所以多數網友的罵戰其實變成有點在鬼打牆....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