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US28 » 法律茶水間 » 綁孫雙腳防偷竊 法官:未逾越管教權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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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2008.12.08 02:23 am 屏東縣謝姓婦人因就讀小一的孫女有偷竊習慣,常偷了錢就不返家,流連網咖。為方便管教,她竟用鞋帶綁住孫女雙腳,小女孩想跳出門、跌倒在地,大聲哭鬧,鄰居以為虐童報警,並聲請保護令。謝姓婦人向法官說「孫女三番兩次偷東西,我跑不贏她,綁住雙腳控制她行動,以免再犯」。法官指這種管教方式雖不宜,但未踰越暴力、懲戒管教權的範圍,駁回聲請。 這名小一女童父母離異,由父親取得監護權,父親在外縣市工作,女兒由50多歲的母親謝姓婦人照顧,她還要外出打零工扶養孫女。但孫女不時偷竊鄰居財物,今年9月中被鄰居撞見,之後還是再犯。 謝婦說,她要工作無法照顧孫女,乾脆以鞋帶綁住女童雙腳,致女童動彈不得也無法上廁所,大聲叫鬧,鄰居認為謝婦虐童,報警處理。 「我不能24小時盯著孫女」,她說「為了孫女好,怕她又去偷錢,只好這麼做,讓她乖一點」,女童表示「以後不敢了,還是想跟阿嬤住在一起」,並當庭向阿嬤道歉。 法官指派社工人員查訪,發現謝婦平常很疼愛女童,女童犯錯才採取這種管教方法。 法官說,謝婦這種管教方式雖不宜,但她因短期內無法讓女童改掉偷竊毛病,且須外出工作,才採取這種做法,駁回保護令聲請。 【2008/12/08 聯合報】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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