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新聞] 國台辦回應肯亞事件:中國當然有司法管轄權,希望台灣多從受害人角度想想

只剩下鬼扯的功能而已嗎?大陸可以檢具證據來台要求協助辦案,肯亞那些人有涉案台灣會不辦?
判的太輕那是我們的事,可以建議台灣加重其刑或修法加重刑期,干大陸何事?
被騙太多,可以組團來台學習防治方法,跟誰審判有何關係?
台灣就是有太多台奸爭著賣主權跟汪精衛有何不同?大陸當年也打不過日本幹嘛去打八年抗戰,投降算了.
台灣人要團結 團結真有力

TOP

引用:
原帖由 tsanchia 於 2016-4-14 20:43 發表

記得有實力時才能出聲而無實力時,台灣自己都不保了~~還要大聲講"罪犯人權"??
不懂!!再者沒"玉碎"的決心,何必加上"名不正言不順"的民主!?。
台灣人有好有壞,為了台獨不管對錯那還獨立做什麼??
自己站的住時, ...
沒實力也在打八年抗戰,以你的標準中華民國就該安安靜靜地被併吞乖乖當個日本人才對.
不懂!!為了賺錢丟掉尊嚴國家?那麼不喜歡中華民國可以丟掉國籍轉作大陸人歡迎.
這件事跟台獨有何關係?丟臉的是中華民國,但是現在中華民國代表著台灣,可以不罵嗎?
台灣人要團結 團結真有力

TOP

引用:
原帖由 vr0908 於 2016-4-16 03:05 發表

不是只有台灣, 而是每個國家都這樣.

司法案件管轄權大致分為2種, 屬人主義和屬地主義.
屬人主義就是看罪犯是那一國人, 由該國管轄. 屬地主義是看案件及受害人所在地, 由所在地國家負責管轄.

屬人主義, 我國 ...
1.國際上慣例大多是屬人主義,有國家主權跟司法管轄的概念,
2.大陸跟台灣簽有司法互助協議,只要大陸將證據送到台灣,台灣不可能不辦.
3.台灣刑責一罪一罰可以判到30年,為何輕判該去討論法官是否大部分都被收買?
台灣人要團結 團結真有力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