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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歡迎試吃,每支一元? 男子買單不爽告詐欺

歡迎試吃,每支一元? 男子買單不爽告詐欺

引用:

廣告不實.並非惡意欺瞞?又是啥創意新解
啥又是常理推斷市面上應無1元冰棒之可能?

又是象牙台式的檢方解讀.

歡迎試吃,每支一元? 男子買單不爽告詐欺

  更新日期:2008/09/05 04:32 蕭博文/台北報導

冰棒攤上掛著「歡迎試吃,每支一元」的廣告大旗,請問一支冰棒到底幾元?
台北縣一名巴姓男子被這斗大標語吸引,
結帳時才發現一支冰棒要價十元,還被要求最少要買二十支。
巴姓男子一氣之下控告攤商等四人詐欺、強制,
檢察官卻認為被告等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檢方認為,雖然旗幟上確實寫著「歡迎試吃,每支一元」的字樣,
但常理推斷市面上應無一元冰棒的可能
旗幟上的標語應解讀為試吃的冰棒每支一元,
因此認定攤商並無施用詐術欺瞞消費者


巴姓男子向警方表示,七月間路經汐止市一處冰棒攤時,
對「每支一元」的廣告標語感到好奇,於是停在攤販前打量。
一名蔡姓攤商見狀便熱情地拿出一支冰棒請他試吃,
他原先婉拒,沒想到蔡某竟將冰棒塞到他嘴裡,
稍後,一旁的廖姓攤商說至少要買二盒四十支。


巴某心想二盒四十支不過四十元,便掏出百元鈔票付款,
但另一名劉姓攤商竟稱兩盒要價四百,也就是每支廿元,
巴某討價還價之後,便付了兩百元帶走一盒冰棒。


巴某事後越想越氣,認為攤商的標語不實有詐欺之嫌,
又結帳過程中攤商反反覆覆,一下說最少要買二盒,
一下又改口說買一盒也可以,根本就涉嫌詐欺,
便到警局對四名攤商提出詐欺與強制告訴。


檢察官認為,
雖然「歡迎試吃,每支一元」的標語的確會讓消費者誤解冰棒每支只要一元,
但市售冰棒幾乎不可能僅訂價一元,
消費者應能理解樣的標語目的僅在招攬顧客,並非惡意欺瞞



此外,雖然攤商曾說最少要買兩盒四十支,但經巴某抗議後,
也改口說買一盒也可以,
檢方認為攤商未以言語或動作強迫巴某購買,並無涉及強制罪嫌


[ 本帖最後由 amy6621000 於 2008-9-5 15:5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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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8 spacemouse3 的帖子

不是讀法律的腦袋都很死

是腦袋都太活了

活到僅會察言觀色上級眼光
攸關升遷的.積極解讀法律正確無誤

攸關正義的?那是啥呢?


法官檢座.至今仍是完全沒輪替
社會上賦予的職業尊嚴

遭到嚴重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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