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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論談] 離譜!台中大火夜店只安檢4小項

引用:
原帖由 zee 於 2011-3-8 14:22 發表
胡市長上任至今僅2月餘   

難道就不能包容他嗎?

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咧
一看就是另一個幸災樂禍的反諷,
這種水準就如新北市議員拿火把進入議事廳一樣.
若檢驗相關人員依不慎完善的法條辦事何來失職,
就如行人不走斑馬線過馬路被撞擊是駕駛人的錯還是行人的錯,
http://tw.myblog.yahoo.com/jw!5wmQRLKTQ0_YeIMS3BxJWbw-/article?mid=58466
這就是法律,
目前餐廳婚宴或尾牙幾乎會來段火把類的喬段,
當時我覺得很有氣氛,
但這件事後才知他隱藏的危機,
再說難道這些政治人物沒看過,
是法律不完備還是我們無知還是我們默許,
若完全依法執行有何理由懲罰公務人員,
若你是公務人員依法執行卻被懲處你會服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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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lex_kuo 於 2011-3-10 13:42 發表

很多人都喜歡自曝其短,胡攪蠻纏,拿八掌溪來做對比
全部事情混在一起講
1.夜店火災,按法的觀點,政府有沒有依照其申請項目做發照及檢查?
2.全市建物消防管理,有沒有確實做好
這是兩碼事

一件一件詳細檢視
...
在這個論壇要奢求依"法"來討論真的很難,
就算知道這是"法"不完備所造成的,
也不會依"法"來理性討論,
因為這些人已被政治人物訓練的只會打嘴砲,
只想鬥臭對手,
水準及智商就只有如此,
其實看看就好,
平常他們沒發洩的管道,
來此疏通疏通也不錯,
偶而和他們一樣扮個白癡打打嘴砲也很有意思,
往好的方面想,
總比去飆車砍人好


[ 本帖最後由 wonder1806 於 2011-3-11 11:0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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