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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論談] 惹不起飆仔 高市警局熄燈避戰

其實看了這個新聞,我並不意外…

還記得幾年前警察和持槍歹徒對戰,結果其中一個歹徒不幸(?)在駁火過程中被打死了(當然是警察的子彈),結果事後竟然還有民意代表幫家屬開記者會質疑警察用槍不當,還在記者會上說要申請國賠…

也難怪這些年警察已經不流行抓強盜,改玩收賄款…

我鄰居前幾年被偷,當時他們在樓上房間睡,聽到樓下有聲響,之後小偷有開他們房間門確認屋主睡了沒,等小偷出房間後,老公趕快就打手機報警,結果將近45分鐘後警察才到(我家那走路到警局大概二十分鐘,開車頂多五分鐘…),最後當然就做個財物損失清單,順便採個指紋就沒下文了…而這也是台灣小老百姓的悲哀
而我身邊的親友們還有不少實例…冏


如果可以我真的不想交稅金養這些沒用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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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如果是對的,我想百姓還是會支持警察的作法,就像最先頭那個國賠的例子,最後當然是沒事,再說早年警察抓飆仔時即便有人受傷好像也沒人在罵…
但如果警察該做的沒做,那也只是自我作賤,徒留罵名,好比我說的小偷或是高雄警察這種行為…講白點這根本就是無恥,請這些警察切腹自殺來謝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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