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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論談] 特偵組 不宜包山包海

特偵組 不宜包山包海

特偵組 不宜包山包海
更新日期:2011/07/06 02:48 王己由/特稿
中國時報【王己由/特稿】


特偵組公布未來開拓重大弊案的方向,時值偵結「國安密帳」起訴前總統李登輝之際,引發社會不同反應,從好的方面想,代表特偵組無畏政治藍綠,主動開拓案源,期望弊絕風清。


從另個角度看,特偵組雖對偵辦案件設立「門檻」,卻可能因此弱化地檢署功能,有礙辦案傳承;因此,特偵組宜擇大惡而伐之,才不損其成立宗旨。


檢察總長黃世銘,嫉惡如仇,性格剛正,辦起案來「只問證據,不問身分」。自去年初,獲立法院同意擔任檢察總長後,不改以往主動積極辦案風格,改組後的特偵組,也確實辦了不少讓國人印象深刻的特殊重大案件,包括司法官貪瀆的正己專案、首長特別費清倉、羅福助炒股案、江國慶錯殺案及國安密帳鞏案等。


細數個案雖件數不多,但特偵組「重質不重量」,幾件大案辦下來,雖然招致正反評價,卻也讓民眾感受到君王犯法與庶民同罪、正義得以伸張的印象。故對所謂的「政治追殺」、「受中共指示」等批評,若只是為特定目的之發言,絲毫無損特偵組的價值。


如今,在鞏案起訴,正反評價不一下,特偵組主動開拓案源,縱使總長有權指定偵辦,但從都更、公共工程、企業貪腐、土地重劃到司法官貪汙,都屬一審地檢署管轄偵辦重點,此舉固然有向弊案宣戰的意味,但前總長任內留下的不少舊案,是否都已清倉?舊案未辦完,又要開拓新案,特偵的人力能否負荷?


再從檢察制度百年大計的角度,如果案件都由特偵組偵辦,或經其查證後發交權責地檢署偵查,相對會弱化地檢署的辦案能力及經驗傳承。特偵組應該耐得住寂寞,傾全力偵查重大特殊案件,如果包山包海,特偵組就不「特別」了。




不宜包山包海...
還真是一語道破自甘墮落...
淪為某政黨的打手選擇性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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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浪費時間跟言行不一的   講道理....
就是有一群無知的支持者...
會拿特偵組跟普通的地院來做比較...
這也難怪特偵組要自斷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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