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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討論] 法官放棄美國籍多年,綠營還要鬥爭,那李遠哲呢?

我記得李慶安就是最明顯的例子,好像在十年前就去抓陳師孟吧!!!我相信應該有人記得吧!!!當時陳師孟好像是去辦放棄~~還有白紙黑字的AIT表單表示放棄,馬總統總是說有自動失效,但為什麼李慶安說自動失效就要被罰~~這就是我們搞不清楚的地方~~到底是怎麼回事~~如果可以自動失效為何還要有一個表格讓大家填寫放棄呢?這就是叧人感到好玩的一點。李遠哲有當官嗎?有的話我就罵他,國策顧問並非官職,國策顧問是可以請外國的專業人士來做"顧問",請別再拿這種沒有意義的東西出來說了。
他的判決是沒有錯,錯的是他只以法律的觀點來看判決,並未加入情理,而改判無罪的雖並非邵燕玲,但人民會將之視為間接加害者,如此而已,報載判決無誤的定義則是在法理上的說法是沒有錯的,但在情理上並非合情合理,依非行政沒有錯,錯的是在於行政的人,是否有站在情理上去使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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