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許多大大的回文我覺得好笑,你怎麼沒有問總統府怎麼統計出來3萬多份公文,這個數字怎麼來的?
用你們聰明的腦袋想想,若是有公文必定有開案編號,這我相信大家應該是沒有意見吧?當你在跟上一任的人交接公司財產時,也會有財產编號吧?若你沒有看到這東西,但你簽簽收單後,表示什麼?表示這東西你是有看到的,所以一上任就應該要知道的事,不該三年後再說,這樣的事情,是不是很好笑。
再者機密文件外流不見表示什麼,表示當時簽簽收單的人,你準備挫屎了,等著被告。
最後總結:
1.只要是公文,都有所謂的開案編號,並建在電腦當中,馬上就可以知道少了幾件沒有歸檔。
2.交接簽收單別亂簽,若發現有問題,在還沒簽名時都可以質疑,讓人民知道,你做不好都是綠營搞鬼啊!!!
3.若是這麼簡單的政治動作都不做怎麼可以當執政黨,這樣怎麼跟大陸談判啊~~我怎麼相信台灣能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