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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論談] 大法官提名再爆爭議 總統府急滅火

雙重國籍和永久居留權
這次我算是第一次仔細想過兩者的不同吧

雙重國籍是指同時擁有兩種國籍的意思吧
也就是說既是中華民國國民也是美利堅合眾國國民

永久居留權的意思應該是指只有單一國籍身分
但是可以在特定的外國住一輩子的意思嗎?

曾經就是過去進行式
而且不是現在進行式

兩者雖然很像但還是有所不同
不過儘管如此
對於熱愛沒事找事的人來說
永遠都有文章可做
如果這次的大法官爭議只有這種程度
那我想完全可以忽略
畢竟不算恐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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