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問題需要有經驗的大大幫解答
各位大大你們好
今天發生車禍對方一直說是我的錯
因對法律不熟
在此請教各位大大
我開車往北向行駛
對方往南向行駛迴轉北向
因對方車子是黑色的又沒路燈一時沒看清楚
剛好我從副駕駛坐以及後座車門撞上
想說轉彎車輛因當讓直行車輛先走
但對方說他已經轉過一半因該是我車速過快撞上他
我因該負全部責任是否是這樣呢?
因道路在施工將南向車道封閉開放北向車道中間有分隔錐
那分隔錐因該是否跟雙黃線有同樣功能不可迴轉呢?
如果我送車禍鑑定是否能對我比較有利呢?
聽說車禍鑑定是以責任比例來劃分
假設我責任4對方6或是我6對方4那又如何賠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