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為中壢市新明觀光夜市新明路住戶.發現該夜市有多項違法事件如下:
一.盜賣國有土地
每家攤販每天擺攤均未將合法攤販執照懸掛於明顯處.其因 察覺夜市20年來市公所未有積極整頓察查過.以往察查市公所還先通知新明觀光夜市攤販管理委員會.讓原攤位主人出現查核.現有攤位大多都是變相將免費的攤位以每月8千~2萬5等出租於他人.或直接私下以80~100萬甚至更高價變賣攤位權利.尤其新明觀光夜市攤販管理委員會各個幹部等還擁有多到5攤位不等.光收租他們就不用工作了.當初設立此夜市不就是為了照顧弱勢家庭嗎?而今真正弱勢家庭卻得跟他們租攤位謀生.他們已嚴重違法盜賣國有土地之罪嫌。
二.竊佔國有土地
常年強占行人道及道路等自行搭建固定帳篷照片
於新明路上.有一整排攤販有常年強占行人道及道路等自行搭建固定帳篷.嚴重妨礙道路.且形成障礙.基本違反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章第82條1項3款 利用道路為工作場所者。
此問題有幾項值得討論
1.雖說該路段為市公所規劃觀光夜市.但觀查全省觀光夜市並無任一縣市規劃夜市非營業時間內可以於常年強占行人道及道路等自行搭建固定帳篷.於此有竊佔國有土地之罪嫌(如圖)。
2.整排固定帳篷也衍生市容觀瞻問題.個人曾告知該轄區興國派出所處理.該單位卻推說不能管.卻到處開該區無照流動攤販罰單等.殊不知是竊佔國有土地之罪重.還是違規攤販刑責重呢?派出所還要我自行投訴市公所及縣府等.不知興國派出所是否有涉嫌瀆職問題。
三.學生安全問題
該路段長年因攤販於下午4點多就擺攤.而市公所規畫擺攤時間為5點.照成下班下課時間中壢市民及中壢高商學生等用路人難以行經此路段等.還經常險象環生需人車爭道.也常有中壢市民因行經此路段難以通行與攤販起爭執。
四.變相收取垃圾清理管理費
垃圾車因下午4點~5點時間.無法開入該路段為住戶服務.住戶還得自行想辦法倒垃圾.新明觀光夜市攤販管理委員會卻利用此問題.叫收垃圾清理管理費的幹部利用各種不當方式.變相要求住戶繳納垃圾清理管理費等.不知我們住戶水費中所繳上的清潔費為何用。
五.涉挪用補助金
據其他資深店家住戶告知該夜市無一繳稅.但經濟部商業司卻每年提撥補助金有2百萬之多.試問我們繳稅人所繳的稅.就該給破壞住戶品質的人用嗎?是否有部分人士以官方權力圖利他人等且變相涉挪用補助金.我們住戶權益何在。
結論
以上總總問題.多項漠視良好的.規矩的.及弱勢家庭的桃園縣民及中壢市民住戶權利.在此提出問題癥結.
如上還有遺漏點.煩請各位告知.已便修改爆料.也歡迎大家一起爆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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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mmc58 於 2009-12-19 09:46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