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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論談] 大巨蛋重議約 柯趙過招來硬的

大巨蛋重議約 柯趙過招來硬的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122/36342504/%E5%A4%A7%E5%B7%A8%E8%9B%8B%E9%87%8D%E8%AD%B0%E7%B4%84%E6%9F%AF%E8%B6%99%E9%81%8E%E6%8B%9B%E4%BE%86%E7%A1%AC%E7%9A%84
【綜合報導】為解決大巨蛋爭議,台北市長柯文哲昨晚與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會面,經過一個半小時討論,氣氛一度火爆,最後獲四共識,雙方將重議契約;遠雄承諾大巨蛋年底前完工;光復南路與忠孝東路的移樹,遠雄須照市府公布的移樹SOP進行;地下連通道按照市府新的設計圖、捷運國父紀念館站「五號出入口」及「通風井」移設連通案因工期緊迫,遠雄盡速提出細部設計規劃。

柯文哲昨會前表示,雙方見面將討論大巨蛋工期延宕罰責,及監察院提出三十九項糾正案市府如何處理,結果獲四共識。

一個趙10個葉世文
市府發言人林鶴明會後表示,北市府與遠雄達成重新議約的協議,雙方會成立專案小組,並由副市長鄧家基與遠雄總經理湯佳峯擔任召集人,將盡快開會討論上述議題。監察院針對遠雄提出糾正案,由雙方成立的專案小組進行討論。
與會的北市府顧問洪智坤會後表示,柯文哲一開始非常清楚告訴趙藤雄「時代不一樣,社會也不一樣,一個趙藤雄等於十個葉世文,希望他能夠注意社會觀感」,雙方一開始在認知上有所不同,遠雄甚至準備了六大本資料要說一路來的心路歷程,但北市府態度強硬,認為不是要來聽這些,最後柯文哲認為沒有必要再爭論下去,走回市長室暫停協商。

柯怒撂話一度離席
柯文哲離席並撂話「等有結論時告訴我」。柯離開後遠雄態度放軟,最後才接受重新議約的條件,柯因此重新回會議室。
洪智坤表示,雙方未就細節部分做太多討論,但達成重新議約的共識,接下來雙方將組成專案小組,就換約一事進行討論。法務局長楊芳玲昨說,未來整個合約會全部重談,還是只做細部更動,這些都未觸及,但最重要的成果,就是與遠雄達成重新議約的共識。
昨柯文哲由鄧家基、市長室主任蔡壁如、秘書長蘇麗瓊、法務局長楊芳玲、洪智坤與張益贍及大巨蛋新任執行秘書胡培倫等人陪同。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陳銘祥說,若市府和遠雄都同意,重新議約不違反政府和民間合作的合約精神,但要等到重新議約後,看新合約內容才知原本屬於台北市民的好處和利益,是否真能拿回來。
東吳大學政治系副教授徐永明說,市府和外界簽訂合約雖合法,但也要看是否公平,北市府能夠和遠雄重新議約不但是合理做法,且對柯文哲領導的團隊是很大加分,也給富邦、鴻海等其他財團警示,應考慮相關案件是否該重新議約。

工商界:柯P作秀
柯文哲連打五財團BOT案,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昨批柯愛作秀,並說北市BOT以後沒人敢做,「因為要想政府會不會告我,不賺錢就算了,不必惹禍上身。」

柯趙會談判結論
●與遠雄的契約如何修改
重新議約,昨並未討論到議約細節
●遠雄工期延展如何開罰
由雙方成立的專案小組進行討論,遠雄承諾年底前會完工
●移樹問題
照市府公布的移樹SOP進行
●大巨蛋地下連通道
.地下連通道會施作,但修改成新的設計圖,並會和護樹團體與國父紀念館進行協調
.捷運國父紀念館站「五號出入口」及「通風井」移設連通案因工期緊迫,遠雄盡速提出細部設計規劃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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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知道這些財團怎麼有膽跟柯鬥,到時拿不到使用執照跟營業執照就好看了,趙藤雄放軟了現在就等著看郭台銘怎麼下台.
台灣人要團結 團結真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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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都是遠雄藤


則,重新議約.....

就是,現在進行式的.....官商勾結


如,遠雄

只是,丟根骨頭出來啃

柯市長.......就偃兵熄鼓


那........

和被財團摸頭,沒有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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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就是商人為了利益一定會放下身段因為頭已經剃了
但這樣以後新的公共工程還會有人要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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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P做事就是快狠準
希望能持續4年 好好整頓一下這些公務員跟財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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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ck482 於 2015-1-22 15:18 發表
商人就是商人為了利益一定會放下身段因為頭已經剃了
但這樣以後新的公共工程還會有人要做嗎
要看跟鴻海那邊的合約內容了
如果跟鴻海的合約內容是有提到"3C商場"的部分
也就是說根本就不是只有地下停車場而已的話
才是真的會影響以後公共工程的招標
因為這甚至可以說是台北市政府片面違約
畢竟每個人都會擔心到時候換個人就換一次合約
那就真的換合約就好,什麼都不用做了
尤其現在柯P似乎根本不打算公布合約內容
只想要用同樣的方式逼迫鴻海就範
萬一鴻海是真的按照合約內容走的話......
會影響的應該不是只有國內公共工程的部分
我更擔心會影響到外資投資意願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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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esia 於 2015-1-22 17:17 發表


要看跟鴻海那邊的合約內容了
如果跟鴻海的合約內容是有提到"3C商場"的部分
也就是說根本就不是只有地下停車場而已的話
才是真的會影響以後公共工程的招標
因為這甚至可以說是台北市政府片面違約
畢竟每個人 ...
很久沒在這回文了
這個議題倒也有點意思就也回一帖

違約不違約的問題就暫且不說
因為目前似乎局外人都不知道合約完整內容是甚麼

但就歷年來的重大BOT案,不論是在哪一個政黨執政都是完全的圖利財團
我不是說違法違約,而是說圖利
財團當然會想要讓自己投資利益最大化(這是定律)
但政府與財團的利益配比都是相當的懸殊
違反合約內容目前最大宗的應該就是當初簽約時以政府零出資籤下合約的大陸工程~台灣高鐵了吧
缺錢做不下去銀行團不願再融資,還由政府出面協調銀行團融資,其中還包含了公營行庫
而原特許營運期是35年,現在也不過8年已經到了要讓高鐵倒閉由政府完全概括承受的窘況

而趙藤雄的大巨蛋問題重新議約昨天與今天的媒體消息是
市議員建議重點在工期延宕違約罰金最高從300萬變成900萬(套一句柯文哲的話來說~900萬對遠雄有差嗎?XD)
遠雄對市府承諾2015年底一定完工,護樹問題只是少遷幾棵樹,其他幾乎沒變
但又以前市長的說法2015年底完工是他任內遠雄即予以承諾,遷樹SOP的流程也都已經議定
所以柯團隊換約講得很大聲結果是遠雄多花個600萬就能搞定算是給柯面子?
但遠雄會得到新的台北市政府的承諾盡全力幫他排除施工的外力影響贏了裡子?
其實有了台灣高鐵這血淋淋的案例在前,遠雄巨蛋看來會是個獨立的公司
如重新議約重點應該是BOT案蓋好之後的營運分配與經營不善遠雄母公司該負多少責任
而不是營運不善放給他倒由政府完全概括承受

而鴻海的問題~大概就類似富邦的松山文創園區一般
以合約內容來看一切合法,柯文哲也只能以社會觀感不佳的大旗數落富邦,但只要富邦依照原始合約柯文哲也莫可奈何
但郭台銘的台北秋葉原跟松山文創不同之處在~台北秋葉原還沒完工,可以有較多機會被柯要脅拿取回較多的利益
台北秋葉原的BOT案最大的問題不在蓋幾層使用範圍為何?
而是承租土地長達50年之久
台北市政府50年後回收一棟50年高齡的危樓是要幹啥?
整個台北秋葉原BOT案台北市政府拿到的就是租個空土地出去當大房東
畢竟地上物不是台北市府出錢蓋的~50年,土地權利金+租金約21億付給台北市政府
21億也不是個小數目,不能以對大財團也不算甚麼來說租金是否合理吧
總而言之就是郭台銘的情況不是趙藤雄的情況,也不是富邦松山文創的情況
柯文哲要想重新議約是他的想法,但並不會如大巨蛋般容易
畢竟目前看來台北秋葉原可運用政治力鬥爭或民間力量去逼迫的施力點不多
郭台銘確實財大氣粗,商人的狼性極重,民間風評是不好,但也還不到為富不仁的地步
現在是兩造各自強勢互嗆,都還在想對策應付後面可能的動作
如果柯文哲真的已經有辦法逼迫郭台銘,自然就會像對付趙一樣
不可一世的說:把趙"叫"來市府,而不會說等他氣消再看看吧(其實最可能的就是柯文哲與他的幕僚目前沒招)~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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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yaksa01 於 2015-1-23 00:20 發表


重新議約跟合約中止是兩回事.
閣下顯然社會經驗不多.才會連這個都搞不懂

更何況以合約來說.遠雄當然合法
但是合不合理.社會觀感已經說明了一切
在這種狀況下想撤換遠雄...北市府首先就已經站不住腳
更何況 ...
帖文中

有哪個字,提到合約中止了

請閣下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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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hyjkw 於 2015-1-22 21:59 發表

很久沒在這回文了
這個議題倒也有點意思就也回一帖

違約不違約的問題就暫且不說
因為目前似乎局外人都不知道合約完整內容是甚麼

但就歷年來的重大BOT案,不論是在哪一個政黨執政都是完全的圖利財團
我不是 ...
假設電視名嘴們的說法為真的話, 三創的土地原是私有地, 市府為了某公益目的而徵收且變更為機關用地, 結果沒有完成, 所以不得已只好建停車場以符合地目, 但如果只蓋停車場, 浪費一塊精華地, 所以為符合各種法令條件, 想出主體為停車場, 商場為附屬建物.

如要公平正義的話, 那其實應該把地歸還於原始地主, 但是奇怪也沒見原始地主打官司, 還是打過輸了. 還是名嘴胡扯??

但最終, 那塊地上的建物應該會和現在相去不遠. 如歸還, 以週遭來看, 原始應該是商地, 就算不是, 也可以透過法律方式變更為商用地, 地主自建或合建, 一定會成為商場, 所以最終是跟鴻海或是50年其實對市民的眼睛來說是沒有差異的.

現在只是賭爛為什麼是藍的不是綠的, 為什麼是鴻海不是我的而已. 對台北人來說反而賺到了, 市府把別人的地變成自己的地, 又出租, 不管幾年你們永遠都得交租給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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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lex6305 於 2015-1-23 01:39 發表


假設電視名嘴們的說法為真的話, 三創的土地原是私有地, 市府為了某公益目的而徵收且變更為機關用地, 結果沒有完成, 所以不得已只好建停車場以符合地目, 但如果只蓋停車場, 浪費一塊精華地, 所以為符合各種法令條 ...
這也沒啥好名嘴假設真不真的,依照都市發展需求變更地目是很平常的
依照網路相關資訊顯示三創的土地在台北市實施台北鐵路地下化工程時為台鐵華山調度車場的一部分(大概就是名嘴先射箭再畫靶的某公益目的的機關用地吧)
鐵路地下化早在1980年30幾年前就開始規劃並路續動工(期間不知換過多少任的台北市長,1980年當時的台北市長還是李登輝呢XD)
90年代台北站到松山站地下化完成後華山調度車場業務由南港車場取代
原用地所有權移交回給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並由台北市政府管理
而依照我幾十年來實際生活上的在該地段的周邊的商場商圈購物經驗
鐵路地下化後拆除已不適用且影響車流量跨越鐵路連結松江路與新生南路橋梁,光華橋與橋下舊光華商場
拆除舊光華商場後,當時三創土地位址上面蓋的是光華商場臨時組合屋攤位(已是商業用途了),旁邊是興建中的光華數位新天地
光華數位新天地蓋好後,臨時組合屋拆除,而周邊商圈與華山文化特區人潮聚集停車場明顯不敷使用
改闢為機車臨時停車場,而現在是BOT案中的三創,而在臨八德路還有一塊空地暫定為下一個BOT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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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yaksa01 於 2015-1-23 11:45 發表

你帖文的意思就是必須換掉遠雄
那不就是要終止合約??
所以我說你連重新議約是甚麼都搞不懂
怎麼?
還想被打臉嗎??
帖文都在上面

受公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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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yaksa01 於 2015-1-23 11:45 發表

你帖文的意思就是必須換掉遠雄
那不就是要終止合約??
所以我說你連重新議約是甚麼都搞不懂
怎麼?
還想被打臉嗎??
這篇主題內從頭到尾沒人提到合約中止, 也沒說要換掉遠雄, 都是你自說自話的解釋而已.

要反駁別人也要抓到重點, 沒人說過的話, 自己卻自說自話的亂凹一通, 牛頭不對馬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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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yaksa01 於 2015-1-23 13:14 發表


我沒說本文阿
你自己看清楚貪心鬼的帖文再來說吧
看不懂的話我也只能說你瞎...
還是你也想被打臉??
大人講話小孩子別插嘴OK??
神經.....跟78大有得比
我帖文所言

就是重新議約之事


又沒回你的帖

我文中,也沒攻擊任何人


為了損我兩句

自己胡思亂想後....再來栽贓我帖意


拜託

別讓我繼續........


成為你心中陰影了


[ 本帖最後由 貪心鬼 於 2015-1-23 13:3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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