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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生活中一定用得到的法律常識!

案例二的處理是對的
上消保會的網頁申訴   其實很有用的

其實店家  把人圍住、搜包包的行為
基本上都已經構成  強制罪了
只是  "大部分"都能以現行犯逮捕、正當防衛  把違法性排除掉

至於案例一  ~~
我只能說令人傻眼
如果  我是對造  我會告你誣告
而且  誣告罪的刑度  是七年以下喔(比侵占還重)

還有~~  J大分析的不錯  只是有一點須修正的地方
侵占罪是非告論罪喔   在我國財產犯罪  幾乎都是非告論罪
話說~~我在大學的時代  也跟J大有相同的誤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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