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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存證信函

回復 #4 魯智深 的帖子

對呀!!!存證信函於形事訴訟根本沒啥用處。在民事訴訟,常有關於請求權時效的問題,所以有民事問題,該發存證信函還是要乖乖做的啦!!!可是一般大眾似乎都把它當作恐嚇對方的工具,只能說台灣民眾法學概念,要加強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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