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台灣] 除非證明錢是子女的 幫未成年子女買屋 應報贈與稅

除非證明錢是子女的 幫未成年子女買屋 應報贈與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TOP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5款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購置財產,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贈與。但能證明支付款項屬於購買人所有者,不在此限。

為何非是提起追訴機關盡舉證責任,而將此一舉證責任轉嫁至老百姓身上?
應該是由國家機器查到有不法之事實時,方可舉證提出追訴,
而非老百姓自己證明自己已依規定行事吧∼

奇怪

TOP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TOP

想轉財產:
1.夫先用錢買進房產將其部份送給妻,夫妻互贈是OK的。
2.再用每一年的贈與總額100萬,夫贈100萬給子女,妻贈100萬給子女。(缺點:一年贈與總額超過100萬就不能在贈給小老婆之類的人喔)
3.本案例公告現值745萬元,4年就轉完。
5.公告現值745,市價高於這個價值喔,所以不只移轉745萬喔。
6.以上是合法的,看你怎麼玩。
7.缺點:要提早規劃。(但大多數人都適用,除非富可敵國,錢若太多轉不完。)

法條:贈與20跟22條來規避第5條。

按新聞中那個(愛國)的人做法就是國稅局眼中的肥羊,想當大戶嗎?
先看清19條就知道金額越大課越重,與24的規定,就知道國家真是生財有道。

[ 本帖最後由 nisenise 於 2008-6-14 21:16 編輯 ]

TOP

很好ㄉ參考指標~~~~~大大好用

TOP

除非證明錢是子女的 幫未成年子女買屋 應報贈與稅

有錢人是利用基金會來逃稅贈與的 我記得沒錯的話


還有我想問一下
如果我爸 直接利用我的名下 直接買房 會有贈與稅問題嗎?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