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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大大声质疑宪法

大大声质疑宪法

大大声质疑宪法
迦玛 | 11月10日 傍晚7点05分
宪法制订出来的时候,还没有我。半世纪来,宪法修改过70回,也没跟我商量。我是马来西亚公民,宪法与每一位公民有着切身关系,那我为什么不能质疑宪法?质疑宪法是我的权利,是任何一位公民的权利。我质疑宪法,又不代表我一个人可以修改宪法,何况我也不是国会议员,那怕什么呢?

宪法乃一国之大法,无论怎样概括,如何神圣,它也就是一部法律,不是古兰经,也不是圣经或大藏经。宪法是人制订的,宪法也由人来进行修改,全无可非议。

宪法必须体现公正平等民主

修改宪法的起因,首先肯定缘自对宪法的质疑,或许有些内容已不符合时代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宪法中的每个条款及对其修改,都必须全面充分体现“平等”、“公正”和“民主”的原则。因此,宪法也需要随时代的进步而更新。人类发展的历史,就是不断更新的历史。

进入21世纪,我们不再生存于一个思维保守禁锢的时代,我质疑宪法中的条款,大声说出来,不代表我的意见和观点就肯定是正确的。同样,你捍卫宪法中的条款,也不代表你坚持和捍卫的东西就是正确的。

真理不怕辩论越辨越明

观点不怕摊开,意见不怕说出来,根本不存在什么敏感或言论禁区,真理不怕辩论,真理越辨越明,因为这是每一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国民大学教授山苏阿米尔(Shamsul Amir Baharuddin)说的好,“Agreeing to disagree peacefully”,和平方式质疑,有何不妥?

宪法原则必须对一国之民没有种族之分,不论肤色人人平等。

宪法没有种族宗教之分

宪法不能去定义一个人的种族身份,因为无论遵循宗教信仰、生活习俗、文化传承、血统论或出生地主义,种族身份都没有绝对的界限,种族肤色差异不应衍生出任何法律地位上的差异。人民无需回答自己是属于哪一个种族,只要是公民,权利就是一样的,就是平等的。

宪法原则对一国之民的宗教信仰须无大小之分,应一律平等。

每个人都有在他或她成年(18岁以上)之后,决定和随时重新自由选择本身宗教信仰的权利。这个国家只应有一个民事法庭,而不应该有民事与伊斯兰法庭之分。因为它剥夺了一部分人民在民事法庭进行诉讼的基本权利。

这就是我的立场,我坚信自己的观点。如果美国人不是这样的观点,奥巴马根本就做不成美国的第一位黑人总统。如果马来西亚人是这样的观点,今天我们的国家早已繁荣昌盛,马来西亚民族早已骄傲自信地昂首矗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各政党应该讲清楚说明白

我的观点,巫统若不赞同是它的事,那就请它告诉我们,在这个国家里,为什么要分种族,人与人之间为什么要按肤色划分成不同地位;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为什么要给予不同待遇。

公正党若不赞同也是你们的事,那就请告诉我,你们的“人民主权”是什么?如果人民有主权,人民有没有权质疑宪法?你们想不想站出来质疑宪法?

马华公会,我的话你们赞同吗?如果有人要用ISA对付一位发表个人意见的人,你们觉得我威胁了国家安全吗?我只是一个公民,不是反对党,你们会为我说话吗?

马华公会是不是觉得宪法是你的先贤和我的先贤一起制订的?

错,如果你说你的先贤参与制订了这部你觉得很满意的宪法,但我的先贤绝对没有参与,我的先贤绝对不会赞同一部欠公平,并永远不允许别人质疑的宪法。我的先贤在那时正被英国殖民者通缉,跑进森林里与英国人进行武装对抗。

民政党、行动党,“你怎么说”?你们好歹都是华基政党,我知道你们早就想呼,怀疑你们没有LP,或者早不Function了。

伊斯兰党(PAS)没必要问,他们从来就质疑宪法,因为他们的终极目标就是要修改宪法,建立伊斯兰国家。

歪掉的支柱必须尽早重建

国大党以及国阵成员的小党们,以你们今天在国阵内的地位,我只有表示同情。协商的真谛,是协商各方具备或赋予平等地位。我知道你们也没什么可以作的,说什么都没有分量,甚至比我说一句话,分量还小。

纳吉说:“国家宪法就好比支柱,我们的政策可以改,我们也可以讨论每个种族的利益和问题,但一定要捍卫国家支柱,这将作为我们迈进的轨道”。

我的见解正好相反。如果支柱是正的,象美国宪法那样的一个支柱,尚且可谈千百年的时效性。但如果一个支柱是歪的,那就越早重建越好,不然子子孙孙都要背负国家倾斜的沉重负荷,黎民百姓就由那群寄生在支柱上的精英们任意摆布,国家未来也将断送在那帮宪法卫道士的手中。

[ 本帖最後由 gan1026 於 2008-11-11 20: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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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质疑!他们就是希望越改越黑,这样才可以越捞越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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