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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現象] 不要在酒駕了好嗎?多少無辜的人慘死

覺得不是大家的問題
是法律與教育的問題
如果教育成功的話
大家就不會只想到自己
如果教育成功的話
大家就會知道這樣做是犯法的行為
如果教育成功的話
大家就會知道20歲以後都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如果教育成功的話
台灣的法律不會這麼沒有魄力
如果教育成功的話
台灣的法律不會這麼輕
如果教育成功的話
台灣就不會廢除死刑
如果教育成功的話
台灣就不會有是非不分的人權團體
如果教育成功的話
台灣的法律就不會只重罰主謀,輕罰共犯

台灣進步的速度真的很慢,甚至停擺
因為利益關係嚴重左右了法律與政治
因為上樑不正下樑歪
上面怎麼樣,下面就怎麼樣
有範本可以看又有電視可以學
社會不亂有鬼了


[ 本帖最後由 aini7225 於 2009-9-7 07:28 編輯 ]
希望台灣有不適任司法人員淘汰制度,不能再讓不適任司法人員踐踏台灣尊嚴
強烈要求修改憲法,憲法必須刪除多餘的中國領土
台灣法律、司法制度總檢討,司法人員請改用培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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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有理 於 2009-8-20 01:00 發表
酒醉駕車要罰做牢二年
傷人要做牢五年
如果致人於死,十年以上

下重刑我就不信有人敢酒醉駕車
宣導是沒有用的,心存僥倖的人太多了
酒醉駕車要罰做牢二年
傷人要做牢五年
如果致人於死,十年以上
以上這些刑罰根本不夠重

做錯事的人坐坐牢
關個幾十年後出獄
他的人生還有生存下去的機會
可是被撞死的人呢
根本就看不到機會
關個10年
有個屁用
只是讓他們知道以後發生事故要如何更有效率的規避而已
一回生二回熟
台灣的法律,我,呸~~~~瞧不起,有跟沒有一樣,只要有錢哪來的法律
法律應該是要讓人知道,自己犯了法就要受到非常嚴厲的處罰,甚至毀掉一生,讓人不敢去犯罪,而不是定一些沒有人怕的法律
罰那種扮家家酒的,怎麼算都很合得來,誰怕阿

[ 本帖最後由 aini7225 於 2009-8-29 01:39 編輯 ]
希望台灣有不適任司法人員淘汰制度,不能再讓不適任司法人員踐踏台灣尊嚴
強烈要求修改憲法,憲法必須刪除多餘的中國領土
台灣法律、司法制度總檢討,司法人員請改用培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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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md2218 於 2009-9-11 17:31 發表
當官心態:........
別人的孩子死不完.有不是撞到我家人
小孩送出國深造.國外酒駕罪重所以酒駕少.最多( 酒架)
要再立法?修法?下屆連任再討論!
不然喝酒比造禁煙標準:
特定區域才可喝酒
1.個人禁止在外或公共場所 ...
大大你的規矩(未來法律)定的好阿
非常有嚇阻作用
不過呢
對我完全無效
因為我不喜歡喝酒
滴酒不沾的我
真是好家在
呵呵^_^
希望台灣有不適任司法人員淘汰制度,不能再讓不適任司法人員踐踏台灣尊嚴
強烈要求修改憲法,憲法必須刪除多餘的中國領土
台灣法律、司法制度總檢討,司法人員請改用培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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