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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員會」的補充規定

「仲裁委員會」的補充規定

關於「仲裁委員會」我再補充幾點...
這是讓政治三區的會員對版主有投訴需要而設立...

請遵守以下規定:
引用:
1.申訴前請先閱讀「仲裁委員會」帖內的規定

2.對各區版規不服或不認同不在此申訴範圍內

3.如有申訴,請按照C管大的申訴格式提出,否則不受理

4.我會將申訴帖移到會議室,3日內有委員會成員中一位附議
   才會進入投票流程,投票結果或未得任何委員附議都會在原帖報告

5.「仲裁委員會」是讓會員申訴所用,不可在帖中發表任何建議或感想
   違者刪帖,再犯則以鬧版扣80金

6.往後在論壇的會員申訴區提出任何對於政治區版主之申訴將不受理不回應

7.裁決期間請耐心等待,得到結果之後禁止吵鬧謾罵,違者扣80金,再犯則禁言

6.有疑問可以在此提出,但不接受發表感言或建議或閒聊,違者刪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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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版版
我想申請加入 仲裁委員會  仲裁一下!! 可以嗎?^^
遺訓猶在耳 家仇價更高 若為統一故 兩者皆可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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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illiamkao 於 2009-11-21 19:54 發表
報告版版
我想申請加入 仲裁委員會  仲裁一下!! 可以嗎?^^
不可以,此名單為管理員親自決定的,且仲裁投票會在行政區舉行

所以一般會員是不可能加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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