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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修訂>會員之帳號,簽名檔,暱稱之類,將納入版規管理之列(5月6日實施)

個人覺得將簽名檔或帳號納入政幫版規加以限制是會有爭議的...
表述的自由是言論自由的一種也屬於憲法上對人民的保障
除非這個人刻意或蓄意挑戰我們這個社會的公民價值方為例外中的例外

相信若有小白做出這種白目的行為是不會被本論壇所有會員所容忍的
而且對於這種重大行為任何人應該都能輕易地立即判斷出來才是
根本不須要為了這種極少數人而另立版規加以處置
直接將這種人砍了又何須猶豫?

若是為了個別會員的意識型態所呈現出來的簽名檔或帳號而立此版規
個人更是深深覺得其實無此必要也期期以為不可
畢竟那是他言論的基本權利
只要不涉及法律上的毀謗或侮辱罪
為何還要特別去干涉他這他那的呢?
我們到底還是不是一個民主社會?

個人無意質疑版主的用心
相信出發點也是為了本論壇著想
只是建議版主能三思而行
如果這還是之前會員們票決反對的結果
那就更必須要慎重其事了
而最讓我不解的是
到底為什麼非得這麼做?

感謝版主花時間看完我的發言
仍希望版主能以大格局看待這件事
也在此致上十二萬分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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