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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刑法 既遂氾

1.甲很久以前不滿乙,想動手痛毆乙。 有一天正好旁邊都沒人,甲就隨手拿一個東西,去打乙,結果在一陣亂打。乙居然死掉了。
這個要怎算。 算既遂 還是未遂。  <<<<<問題重點  ~~~

A:本題中有傷害 重傷害 殺人三項罪名 依題目而言以各罪單項檢討,客觀上皆成立既遂 ,以上三項皆為結果犯,而結果均已發生,另傷害及重傷害應加以檢討加重結果犯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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