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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想問一下分家財產問題??請各位幫忙??拜託~~民事刑法問題

請他把剩下的尾數交付清楚.才算已經財產分割完畢
存證信函.這種不用理他.在民法上只是盡告知義務而已.根本還沒真的提告.刑法上更可以鳥都不用鳥
在尾數還沒付清前你們可以用同時履行抗辨權.本來就有權利要回..為什麼沒有..加油巴

[ 本帖最後由 桔梗控 於 2010-12-11 23: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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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繼承權是從配偶跟直系卑親屬優先排.長孫..除非另尊不在.習俗歸習俗在法律上根本.....無用
2.存證信函不是有3聯.不用怕.對方如果故意造假.你已經盡告知義務
3.當然有刑責囉.至少有毀損罪

[ 本帖最後由 桔梗控 於 2010-12-21 22:5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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