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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論談] 台嫌遣陸 學者:非戰之罪

台嫌遣陸 學者:非戰之罪

台嫌遣陸 學者:非戰之罪
更新日期:2011/02/17 05:30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6日電)台嫌遣陸爭議,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張麟徵今天說,跨國刑事案件產生管轄權競合,司空見慣,輿論指控外交工作不力,但外交部是非戰之罪。


  菲律賓政府2日將涉及跨國詐騙的14名台籍嫌疑人遣送到中國大陸,外交部強烈抗議,並召回中華民國駐菲律賓代表李傳通。


  監察委員周陽山、李復甸正調查這個案件,希望了解政府機關與菲國接觸協商過程是否有違失。監察院下午邀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外交部條約法律司長楊國棟、國策顧問陳錫蕃、張麟徵、政治大學國際事務學院院長鄧中堅以「跨國犯罪司法管轄權」議題專案諮詢。


陳守煌表示,從憲法中華民國固有疆域概念,及最高法院判例,台灣有管轄權;楊國棟說,管轄權是主權象徵,目前外交處境,主權問題敏感,菲律賓處理方式不符合台灣的國家利益,因此要求依國籍管轄權,將14名台籍嫌疑人送到台灣,由台灣法院審理。


  張麟徵表示,跨國刑事案件產生管轄權競合,司空見慣,犯罪行為發生地或結果地,有較優先管轄權。菲律賓放棄管轄權,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台灣人也是中國人,中共要求有管轄權可以理解,但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大陸地區視為中華民國固有疆域,台灣可要求遣返14名台籍嫌疑人,甚至主張10名中國大陸嫌疑人也遣送到台灣,但這樣的要求可能就有點「超現實」。


她說,社會看待這項案件不夠公平,普遍有主權被迫害妄想症,擔心台灣主權尊嚴不保,輿論指控外交工作不力,但外交部是非戰之罪。


  張麟徵表示,國際刑事合作目的在確保國際治安,「不是給誰審理,就彰顯誰的主權,不給誰審理就被矮化了」,應是誰最能將犯罪者繩之以法,就交給誰審理;政府應有更高自我期許,成為國際社會打擊國際犯罪的積極參與者、有貢獻者。


李復甸說,法務部與外交部代表的發言,「還是講很情緒的東西」,沒有講清楚國際上理性處理的方式,如果挑動起民眾情緒,案子更難處理。


監察院外交委員會召集人葛永光表示,這項案件凸顯部會整合問題,且政府戰略不明確、戰術不靈活,導致現在好像走到死胡同、跳不出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216/5/2mj8s.html

這位張姓學者話真是有意思 誰最能繩之以法是什麼意思?這個標準是誰認定的?中國大陸還是菲律賓?
所以送回嫌犯原籍地這個慣例是搞笑的就是了
那給中國大陸審我們的嫌犯 不代表誰被矮化
國內政府 學者 人民是在反彈什麼? 一場笑話?
那國際社會給的感觀又是什麼?
(政府應有更高自我期許,成為國際社會打擊國際犯罪的積極參與者、有貢獻者。)這麼喜歡幫人出力 然後被吃盡豆腐?
連自己的人都保不住了 還要想保什麼?
最後那位葛召集人講的才是事實 政府也不知道自己在幹麻 敢對菲律賓怎樣嗎?不敢 連制裁也不會 中國大陸?算了吧 罵兩句也不敢 小心大腿沒抱熱 就被踢走了 就只會找一些御用學者粉飾太平 悲哀

[ 本帖最後由 COPYWAR3 於 2011-2-22 09:4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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