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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你是司法官對於性侵案件被連屬破一百萬由政府介入判決你會怎麼辦

若行政權能介入司法的先例一開,後患將無可預料..( 納粹黨的慘痛經驗多認識一下吧..)
這種事離吾人並不遠,臺灣目前行政介入司法的影子還是存在的..
此外,法官的自由心證是受到論理、經驗法則、法律的限制的...「理論上」不該有太大問題,
但臺灣的法官素質非常之差,最高院甚至...(有興趣可以去看看最高院的判決.. 很難相信沒問題..)

至於公眾審判?...若是人民受到某政黨的鼓吹而如此為之,那臺灣又該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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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ini7225 於 2011-6-24 00:24 發表


那樣除非某政黨擁有多數民意支持
以和平的人民公審方式公開審理
但在台灣不可能出現
大多以暴力的方式呈現
因為台灣人民的素養非常的低弱

以下為自我想法.....不是針對引用回應

如果可以的話,像這種非 ...
Jury的優缺點我想也討論到爛了..
1.陪審團認定的事實是依照法官所指示的法律再加以認定~
所以~法官的指示若有問題~ 則陪審團所得出的事實認定一樣是有問題
2.在美國,陪審團制度已經漸漸走向檢、律雙方作秀場合~ 哪邊會作秀、哪邊會運用遴選技巧~ 哪邊就有較高機會勝出
3.陪審團未必代表"一般人"的想法, 其中非常容易出現"意見領袖", 因此, 意見領袖的看法常為陪審團的看法.
4.陪審團制度所需要的財政支出、選任方式甚至都需要再研議(修憲? 修法? )

值得討論的點實在太多~ 就不再一一列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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