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loveendou 於 2011-5-20 15:59 發表
綠卡還在吵不就是因為馬英九從來沒解釋清楚過嗎?
自動失效說? 美AIT跟我國法院(李慶安事件)不都賞了此謬論一巴掌了嗎?
沒解決過幾年就裝皮皮不准提了阿...好個雙重標準
綠卡的資料自己去AIT官網或找尋美國移民法看看就知道
李慶安是美國公民身分跟綠卡(居留權)是不同的東西
到底哪裡謬論了
看到只有人不懂裝懂亂亂到
說道居留權部分要符合資格才能准許繼續擁有
這種過往的東西還有人在炒
真是夠了
而且還可以大言不慚地把公民權跟居留權劃上等號
還說這是謬論
真不知道該說啥
18趴錯在哪??
老實說就是其他人領不到
不是活在當時可以當軍公教的身分
所以忌妒這個待遇
但是政府的承諾怎麼能隨意的增增減減的呢
把之前承諾的東西亂修改這是背信
我沒領18趴
也無須18趴
但是如果一個政府連這種給當時軍公教有個好的退休美夢的信譽都無法實行
那這種政府又有甚麼東西是有信用的
別人有錢就拿別人開刀
為何自己不努力
沒本事的人只會要求齊頭式的平等
這根本沒用
邊領18趴 邊說著喔不公不義喔
這是偽善
就算事後放棄
也不能改變偽善的原貌
這不就是這些政治人物的行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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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丹臼顧 於 2011-5-22 05:09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