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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討論] 銓敘部證實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仍在繼續領18趴

看到陳其邁的那種回答,擺明不想解釋事情,只要說成是政治迫害就好了。

為什麼民進黨的捅婁子了就只要說是政治迫害,就可以順利過關,

綠綠選民就這麼蠢,跟那嫖妓案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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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kuyun 於 2011-5-16 21:01 發表
b 兄說的有理,帳戶既然已經結清,乾脆申請放棄的文件也順便去辦一辦。
人家都說傳真就能處理的事,蔡英文身邊是沒人會操作傳真機嗎?

還是以為風頭過了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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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hangfeilin 於 2011-5-19 17:31 發表
蔡至少比馬好
最少帳戶解約並且無法回存是確定的 文件也公怖了
馬的綠卡自動失效說 他的證明呢?
藍軍阿 這件事拖很久囉 標準該一致了吧
綠卡還在吵啊!從綠綠執政吵到現在也沒個屁出來,都幾年的事了,
要打擊馬英九,就拿證據讓馬英九趴下去,就像邱義這次打 領18%議題 一樣,
拿出證據讓邱義閉上嘴。

老百姓都是局外人,誰拿出證據來說話才有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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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oveendou 於 2011-5-20 15:59 發表


綠卡還在吵不就是因為馬英九從來沒解釋清楚過嗎?
自動失效說? 美AIT跟我國法院(李慶安事件)不都賞了此謬論一巴掌了嗎?
沒解決過幾年就裝皮皮不准提了阿...好個雙重標準
馬英九幹嗎說清楚,民進黨去找出證據來打趴他,讓他永無翻身之地才是正途吧!
還是民進黨根本找不到可以 定死  馬英九的證據,只好一直拖下去。
民進黨無法找出致命的證據來證明綠卡的問題,那就只能淪為各說各話的局面,
這種沒有證據的事情,只能當作地下電台閒聊的話題而已。

人家說陳志忠嫖妓,陳志忠有在法庭為自己辯護過嗎?他連出庭都沒出庭,
還不是邱義去找證據來證明那個人就是陳志忠,多少證據說多少話,
不然陳志忠只要說不是他就好了。

想要打趴對手,就是拿出證據來打趴對手,而不是隨便放個砲,
就要人家來證明你不是亂開砲。不然就是  花博空心菜  的重演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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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ee209kimo 於 2011-5-20 15:52 發表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517/4/2rnht.html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517/8/2rpbt.html

這兩則就可以證明了 邱毅使用他的言論免責權 爆料不實 爆料前也應該收集一下資 ...
很簡單,蔡英文拿出了致命的證據,讓邱義啞口無言了,證據說明了一切,
邱義也不用再多做解釋,讓證據說話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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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ee209kimo 於 2011-5-20 15:43 發表



看看歐巴馬的作為 在來檢視一下馬英九 當時有人質疑了歐巴馬是否是美國人 歐巴馬 馬上二話不說拿出出生證明 竟然 怕別人吵 證據就要一次拿出來 把說話的人打趴在地上就好了呀  要拿到別人的個資一定是不可能的 ...
馬英九應該有中華民國的身分證吧!這樣還要吵甚麼呢!只要符合選總統的資格,任何人皆能參選中華民國總統。

在美國出生就有美國籍了。在台灣可不一定喔!在台灣出生可不一定是中華民國國籍。
在哪裡出生就愛那個地方嗎?這種論調相信沒人會贊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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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lex_kuo 於 2011-5-22 12:42 發表
這個帖子很有趣

在5/16開始
一開始沒有一個小綠綠發言

5/17之後
哇,紛紛探出頭

22 . 28 .30 .34 樓
就好像看見甚麼一樣

最有趣的是 13樓講要拿證據才能指控蔡
民進黨卻一邊講馬綠卡,卻沒有拿出證據
...
綠綠的思維一向如樓上幾位大大所言,嚴以律人,寬以待己。
當陳志忠被法官鑑定為就是召妓男的那時,綠綠就改變策略:人家又不是沒付錢。
一開始打死否認,當罪證確鑿時又總能自我釋懷,真服了這些人,腦袋跟 派大興 還真有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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