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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論談] 放棄18% 蔡英文:台銀可公布帳戶解約原本

對於18%的事件,
我是沒啥興趣…不論是蔡或馬,
那是他們的權利,
與其作秀,還不如實實在在的探討整個製度面的問題,
杜絕真正的肥貓。

再來,關於有無放棄的問題,
政府必須「依法行政」,若蔡主席沒有完成法定生效要件,
那麼就是未喪失資格,
比如現在民法上結婚,辦桌請客到法院公證了,
算是發生結婚效力嗎?
答案是"不算"

要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此即為法律生效要件)才有效力,
所以,對於蔡主席放棄18%領取資格一事,,
請問"結存台銀的帳戶"是法定生效要件嗎?很耐人循味~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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