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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論談] 關於追訴期

關於追訴期

最近因為江國慶一案,九位軍官因為追訴期超過,因此獲得不起訴一事,引發社會議論。馬英九也公開說了不符民眾期待之類的話,而現在立委則宣稱要延長期限,甚至取消期限,我則等著看好戲,什麼好戲呢?
如果把國家財產無條件撥給政黨,是否涉及貪汙、失職呢?這些事情當年可多了,只不過都過了追訴期,一但取消追訴期,不曉得會不會有很多人被告啊?
底下就是一則新聞的節錄: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50206356/112011052600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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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文賢指七十年鄉長江清吉任內,無條件把一樓撥給國民黨民眾服務分社使用,土地並未辦理產權移轉。張志嘉反駁稱,七十一年與鄉公所完成簽定建物贈予所有權移轉契約書,並依法繳納房屋稅,產權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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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帶說一句,國民黨許多黨產果然都是合法的,像這個也是合法的,反正鄉長、鄉代會同意,就由國家把國有財產捐贈給國民黨,一切合法,產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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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追訴期扯到國民黨黨產,真是妙哉,
你會不會太過於不當連結@@?
還有你似乎犯個邏輯上的錯誤,
一會兒說延長期限,一會兒說取消追訴期,
不懂的人還真的是被你耍的團團轉,
何謂追訴期,就依刑事訴訟法來看,
是人民犯罪,
國家公權力(檢察官)對於犯罪人提起公訴的期限,
附帶一提,只要刑事上的犯罪,
檢察官皆可依法提起公訴,
刑事上沒有什麼公訴罪和非公訴罪這種分別。

對於「取消追訴期」這個說法我個人較傾向於,
是檢察官起訴犯罪被告,無期限之限制,
而不是取消檢察官追訴之權力,大至上就這樣,
明明兩碼子的事…還能不當連結加表意錯誤成這樣,
真的是,妙哉

雖然立委諸拋出這樣的議題,但終是要靠學界來討論,
談談比例原則比較有可能吧…

[ 本帖最後由 satrc1026 於 2011-5-26 16:1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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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批馬「討論追訴權搞錯方向」
總統馬英九昨公開表示,江國慶案追訴時效逾期,與民眾期待有落差,要求法務部檢討改進。對此,法務部昨表示「尊重總統說法,將研究檢討。」但法界人士認為馬總統根本就「搞錯方向」,「就算把追訴權延長為50年、100年」也沒有用,因為法律有不能溯及既往的原則,總統的說法「涉及個案而且很奇怪」。
對於馬總統的要求,法務部次長陳守煌昨解釋,各國立法都有追訴權時效的設計,案件若逾追訴時效,檢察官依法必須不起訴。法務部官員說,江案被告涉及的恐嚇、強制、洩密等罪,其中如洩密罪的追訴權時效,依2006年新修正的《刑法》規定,時效可到20年,但江國慶案發生在14年前,適用舊的《刑法》,時效只有10年。


修法不溯及既往
至於外界認為可用《刑法》濫權追訴致死罪追究,追訴權可長達20年,但陳守煌解釋,此罪名針對的被告必須是司法官,但陳肇敏等並非司法官,所以不適用。
律師張景源則批評馬總統「追訴時效逾期」的看法,「難不成總統想把追訴權時效延長為50年或100年嗎?這種評論很不適當。」律師莊秀銘也認為「討論追訴權根本是搞錯方向!」不如去研究家屬多年來向軍方等單位抗議陳情時,說不定會被認定是提告,如此即可研究是否已算是發動偵查了,如此一來陳肇敏等的刑責就在追訴時效內;莊還痛批馬:「念法律的人,難道不知道修法不能溯及既往嗎?」


無法追討退休俸
而關於對陳肇敏等人的究責,監委沈美真昨坦承,監察院能做的最大職權就是彈劾,但《公務人員懲戒法》規定的10年時效已過,現在只能說「非常遺憾」。至於追討退休俸,軍方昨表示,陳肇敏等未遭起訴,無法追討。
監委沈美真認為江案無法究責,顯示追訴時效太短,如不修法,濫權公務員會心存僥倖。藍委丁守中先前已提案修正《公務人員懲戒法》,試圖補救,但內容仍有待朝野尋求共識。
記者侯柏青 政治中心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 ... 04/IssueID/20110526


沒有用都起訴不瞭
所以都只是互相推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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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務部昨表示「尊重總統說法,將研究檢討。」...


    雖然不能溯及既往,但可以做為前車之鑑,研究檢討之語豈能被批評為干涉個案?
    發生冤案是悲劇,有為的政治人物會去改革制度上的缺失,而卑鄙的政客掛念的只是自個兒的政治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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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執政那8年未什麼不把國民黨的黨產清一清,現在只剩下嘴砲而已。
國民黨又不是聖人,哪可能清自己的黨產,國民黨換作是民進黨也是一樣的做法。

小英在罵18%時照樣領18%,就人性的自私而言,小英是很正常的,只差在於他想要選總統,
這種事就會被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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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 從江國慶案發生到現在歷經三個執政者
李登輝 陳水扁 馬英九....
奇怪的事情發生了.....這件案子是軍方的問題 關總統 執政者屁事
若要牽拖到執政者以及政黨  我也只能這樣講...

這個案子在李登輝時主政下帶領的國民黨發生
途經政黨輪替扁政府民進黨8年執政下 也沒發現
偏偏在馬政府帶領的國民黨3年執政下發現這個案子大逆轉
兇手是另有其人 江國慶冤死.....案件經手人刑求 失責  但以經過法律追訴期....能怎樣
總統說了不符人民期待的話又能怎樣  責任都在這個政府的總統嗎?

PS.而樓主從這個案子得追溯期扯到國民黨的黨產問題...我也覺得您很有聯想力
但不免想問一下
民進黨執政下8年都沒辦法處理國民黨的黨產問題嗎?  
而民進黨執政下都在忙這貪屬於綠營的建國基金....這算不算也是另類的民進黨的黨產啊?
只是這個建國基金大部分都被一家人拿走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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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3# saca1029 的帖子

這個牽涉很多法規,
不止是刑法,
也包含行政法規,
但至少先讓江案大白,
不讓江及其家人蒙受不白之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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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6# kaewen 的帖子

k兄,說的對,他的聯想力,跟連結力太過於強大,
反正達到罵人、罵政黨的目的就好,
而不明白真正原由,只想到政黨利益,
實在是搞不懂,清算國民黨真的是民進黨及支持者唯一的任務嗎?
這些真的不及一個國家安定繁榮發展來的重要嗎?
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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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atrc1026 於 2011-5-27 13:17 發表
k兄,說的對,他的聯想力,跟連結力太過於強大,
反正達到罵人、罵政黨的目的就好,
而不明白真正原由,只想到政黨利益,
實在是搞不懂,清算國民黨真的是民進黨及支持者唯一的任務嗎?
這些真的不及一個國家安定 ...
s兄我是覺得若要以"清算"一詞來看 用"鬥爭"會不會比較明確   
民進黨執政的那8年 可算是對岸當時的文革紅衛兵時代
別的不行 "鬥爭"最行   

先前我有題到 江案 在老李時代發生 當中經過阿扁時代(沒發現)  最後在馬時代發現
怎會錯都在馬政府..."老李跟阿扁都沒錯嗎"...這我就真的有點納悶...
再者這是"軍方"發生的問題 怎會錯在"政府"
而這種冤案的確是需要修改追訴期.....免得哪些刑求他人的執法者能逃過之後該面對的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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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追訴期的延長
延伸討論國民黨黨產問題
不是不可以,國民黨的黨產問題
只要國民黨繼續存在,在多黨政治的政黨競爭之下就是必須正視的問題
只是反對的政黨與人民必須先正視中華民國的建立與民主政治的沿革
中華民國是何時結束一黨專政的狀態,走入多黨政治,而黨產的取得又是在甚麼狀態下
在一黨專政黨與國密不可分的時代的行為,到了多黨政治時自有昨是今非的狀況

在觀念上應該不會有人以現在民主國家的執政標準,去質疑以前皇朝獨裁的政權不民主~是不法政權

再者反對黨也要先釐清,訴諸法律途徑的基本概念
不當行為與不法行為的差異性,不當行為只是一個籠統感覺,不法行為卻是違反法律會被判刑的
假設如確實取消法律追訴期的限定,要追訴某人在黨產轉移上的法律責任,還是要看當時的轉移是否有涉及不法
延長或取消法律追訴期用意只在於相關人等的法律責任不因時間而逃過起訴,這只是個起訴基礎規範
並非被起訴就一定有罪,起不起訴跟有沒有罪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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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atrc1026 於 2011-5-27 13:17 發表
k兄,說的對,他的聯想力,跟連結力太過於強大,
反正達到罵人、罵政黨的目的就好,
而不明白真正原由,只想到政黨利益,
實在是搞不懂,清算國民黨真的是民進黨及支持者唯一的任務嗎?
這些真的不及一個國家安定 ...
同感
但清算及鬥爭用的都太重了啦(笑

畢竟小老百姓無權無力,哪有能力去清算及鬥爭
說穿了也只不過是無思考下的單純嘴砲
所以絕大多數的小綠綠講完後不會再回復他人對其言論之反應
既然是無思考
那邏輯.根據.標準等等等自不在其考慮中
加上匿名那就更加強此項

政府欠冤獄的該好好補償
現任總統應該要去向家屬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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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計毀譽
勇於面對真相
並導正是非
該給予馬政府肯定

造成冤案的相關人士
能不能得到應有的懲治
就要看
民進黨是否會配合馬政府
讓社會輿論與司法有一致性

老實說
我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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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執政又兼國會多數的執政黨, 竟可以被江案搞的民怨四起, 這到底是反對黨太厲害, 還是自己太無能.

至於開版的論述連結, 也相當不錯, 什麼YO電視, 還有左上方有個鼠頭的電視, 有時也都會有這種異曲同工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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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lex6305 於 2011-5-27 20:43 發表
一個執政又兼國會多數的執政黨, 竟可以被江案搞的民怨四起, 這到底是反對黨太厲害, 還是自己太無能.

至於開版的論述連結, 也相當不錯, 什麼YO電視, 還有左上方有個鼠頭的電視, 有時也都會有這種異曲同工的對話.
哈哈 這不是我兒子和女兒在看的電視台嗎 ??

江國慶的冤獄賠償,如果由這些涉案的軍官來賠償,倒是可以稍平民怨。
山院黃昏雨,垂廉坐小窗。相思人不見,中夜淚雙雙。

連袂人何處? 孤燈照晚窗。空山人一個,對影自成雙。

                       聊齋誌異花妖篇 ------  悼香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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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民進黨8年執政,
追回幾毛?
下野了又只會吵黨產?
當家也當過了,
我並未因此感受到該黨的執行力,
再拿朝野比例當藉口我也不再接受,
要知道,
台灣人民的耐性就是這8年磨光的...
政治人物在不學會快速反應只會造成惡性循環,
如果執政8年都做不出點事來,
我不認為再給4年會有多大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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