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人物討論] 陳幸妤獲緩刑 律師讚有人情味

陳幸妤獲緩刑 律師讚有人情味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17/5/2x1ns.html



陳幸妤獲緩刑 律師讚有人情味
更新日期:2011/08/17 17:50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7日電)最高法院今天將扁家偽證案部分判刑定讞,並審酌扁女陳幸妤仍須照料子女,給予緩刑2年。陳幸妤律師林志忠對此部分讚揚,表示最高法院很有人情味。


高檢署查黑中心民國95年偵辦國務費案,發現前總統夫人吳淑珍蒐集女兒陳幸妤、趙建銘夫婦與兒子陳致中消費的發票不實核銷,傳喚3人作證,珍於官邸教唆3人向檢方做偽證,3人也照珍的指示證述。


最高法院今天以偽證罪,判處吳淑珍9月徒刑,陳幸妤、陳致中、趙建銘各3個月徒刑,並審酌陳幸妤囿於母女親情致觸刑章,且丈夫趙建銘也涉案,子女尚幼,需要照料,給予緩刑2年定讞。


扁家委任律師林志忠得知判決結果,表示自己沒有太大意見。他說,3人在法院一、二審時都已認罪,只是針對量刑部份,希望能獲緩刑,高院二審時,他們就曾請求高院合議庭審酌陳幸妤狀況,給予緩刑,但當時高院未給緩刑。


林志忠指出,最高法院審酌陳幸妤狀況給予緩刑,可見最高法院很有人情味。


至於吳淑珍遭判處9月定讞,林志忠說,吳淑珍近來身體不好,且去年11月最高法院將龍潭案判處珍17年6月定讞後,珍經台中監獄培德醫院評估,認為珍的身體狀況不適入監,珍並在評估後,身體每下愈況,目前應仍不適入監。


陳致中與趙建銘遭判處3月徒刑定讞,林志忠說,2人應可以易服社會勞動代替坐牢,影響應不大,較大的問題是在於,陳致中的市議員資格恐受影響,但仍須進一步研究。





若這樣都判緩刑,那大家都去做奸犯科好了?
引用:
14.不得發表跟台灣政治議題無關的帖子,或純粹取笑,謾罵政治人物,黨派和其他會員,或無意義言論,不易讓人參與討論的內容,以上將關帖下沉,會員於三日內修改後符合規定 可申請重新開帖,另開帖主題如因違規而被屏蔽,也將同時關閉,因會員無法看到主題,已無討論空間
[ 本帖最後由 whyjkw 於 2011-8-18 09:23 編輯 ]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