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保險一點還是再去跟你朋友確認一次
有必要時可以偷偷錄音
不知道是否兩人會掛勾
再來確定電腦正確位子
然後電話報警處理
都已經拖一個多月了
應該沒有什麼好談的了
如果幸運的話,看警方是否可以當場找到證物(筆電)
但如果對方賴帳,如原本A筆電變成B筆電
你還是要認了
因為沒有直接證據可以幫你證明
※建議聯絡筆電原廠確認當初是否有註冊或在筆電原廠公司有建立任何的售後紀錄資料
如果警察能在當場查獲筆電或是筆電的任何零件
就足以認定為業務侵占了
如果筆電只剩下零件,可以外加民事告訴毀損罪
那是一種侵權行為
但.........還是那句話,台灣法律真的很爛,法官不像法官,檢察官更不像檢察官
雖然勝訴機率高於70%
但求償金額還是有限
因為物品都有折舊率等問題
[ 本帖最後由 aini7225 於 2011-9-1 17:04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