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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行人硬闖馬路造成車禍

這個情況有幾種...
1.您正穿越斑馬線.這時您應該要減速.不管有無行人通過.如果對方正通過斑馬線.您的刑民事 責任比較重.刑事過失傷害.民事亦要負侵權責任      
2.對方是突然從對方車道強行穿越導致您煞車不及.這時您是屬於無故意過失(刑&12-1行為時非出於故意 過失時不罰)和信賴保護原則(相信對方不會突然出現下).管他什麼道義責任..您不用負任何刑民事責任.但前提是您不能超速
3.看您寫的比較像第2種.如果是第2種.又能舉證.比較不用怕.管他對方態度如何..您勝算不小

[ 本帖最後由 桔梗控 於 2011-10-12 22:3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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