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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直行車與右轉車 事故 請各位大幫忙解決!!!

直行車與右轉車 事故 請各位大幫忙解決!!!

星期一 我再一個算T字路口,當時我載我朋友,眼看綠轉黃,我們時速4x,看到前面兩台車要右轉,因為第一台右轉車輛比較慢轉,他轉完後第二台車在等者車子過完後他在轉
此時我們是最後一台車離前面那台有兩個車身的距離,我們騎過去時 剛好她車子也撞上我們,我人車沒事 我朋友腳拇趾斷掉。對方 方向燈掉出來,雙方都沒停在現場,警察說算雙方肇事逃逸要我們私下和解,對方有行車紀錄器,他說我們騎很快?而且她們方向燈打很久了(當時我也看到)。可是我覺得大車應該讓小車 而且是他要右轉 轉彎車不是要讓值行車嗎? 重點是他人沒是我朋友腳趾斷掉,他一直用法律說法,我就覺得怕怕的(第一次遇到)所以跟他談和解?我們自己人討論過後發現很多疑問
1.撞到我們的人是位媽媽 從頭到尾跟我們談判的都是 她老公?? 這樣也很怪 應該是要撞到我們的人的事吧 她先生可以介入嗎?
2.還可以跟保險申請理賠嗎?
3.他說我們期很快很快 騎車紀錄器上看到? 我看的時候只有蹦一下?速度我覺得也只有快50==
我當時其4x就算過一台車加速怎麼可能會到很快呢?一瞬間不可能突破60吧==

他們報修費3xxx元 可是我們腳趾斷掉耶~
我當時提議:各賠各的 我覺得是否可以改變對我們有利一點的方式?
謝謝各位大大 交島大一新生的我(((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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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很清楚 不過依個人經驗提供參考
1.發生事情當下都要叫警方來處理...現場拍照...測量...事故車體狀況行進方向等等,一切必需在現場狀況有記錄與保存的情況下,才有辦法在後續責任釐清上談判,所以誰談並沒關係,主要是雙方談的人要就當時的實際狀況下去談判,而不是誰比較有社會經驗出來談,錯的也要騙不懂的硬要說到對
2.保險理賠一樣吧,事發當時通知警方時就一併通知保險公司的人過來處理了,沒有的話車體也不能先唯修,不然保險公司的人無法知道當時的車子受損狀況,事後不可能你說修多少就賠你的@@人員損傷我就不清楚,還是問保險公司的人清楚
3...沒在警方面前雙方講清楚筆錄做好...事後爭論其實沒什用處...除非能提出證據,不然空口白話沒什麼效用
我不是專業人士,就自身經驗只能提供這些參考
交通事故應該先講的是路權吧 在來才說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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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撞到我們的人是位媽媽 從頭到尾跟我們談判的都是 她老公?? 這樣也很怪 應該是要撞到我們的人的事吧 她先生可以介入嗎?

可以

2.還可以跟保險申請理賠嗎?

可以

3.他說我們期很快很快 騎車紀錄器上看到? 我看的時候只有蹦一下?速度我覺得也只有快50==
我當時其4x就算過一台車加速怎麼可能會到很快呢?一瞬間不可能突破60吧==

基本上 你們有傷....是他們構成 肇事逃逸罪 他們有留在現場的義務

如果你們有去驗傷..........可以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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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看看增加一點常識 也謝謝各位大大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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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依照我的看法1. 大車並不一定要讓小車(在台灣)(而且你要注意有視線死角)(很多人沒開車所以不知道,就算很多有開車的也不會注意)(所以才會發生很多問題),像我看到大車要轉我一定會減速,不然賠上身體,或老命 就不值得。
2.還有既然你發現綠燈要轉黃燈,你當時一定有想要騎過去巴!基於人性(其實我也會騎),正常來講(依照交通法規,這時要減速之後停下)
3.還有人會錯誤的想法,發生車禍速度都很慢的想法(之前我跟警車發生擦撞)我也說我很慢,但是實際上我速度上到80。有時候會產生錯覺。
4.如果是同方向的車要轉彎,這時我會讓他們先轉,如果是對向方位的車要轉,這時我會騎過去因為這時是直行車為大。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想法,只要安全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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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請大家支持交通事故除罪化,騎車、開車都一樣,
只要確認非酒駕、非飆車、非蓄意、非肇逃
現在行車紀錄器那麼發達,證據很容易找
不然騎車開車好像是嫌犯,隨時都會犯罪
那我們保險的目的做什麼?保險公司太好賺了吧
以前在國外開車發生車禍
就是找保險公司來處裡
誰對誰錯保險公司會去處理
對方的錯我的保險公司會去要求對方做理賠
我的錯我的保險公司也會去做理賠醫藥費,修車等等的事,但是之後保險費會漲價
所以老外為什麼開車很小心,拜託!犯錯最後還是用錢處理,
我們的法院太閑嗎,正義要用在對的地方,開車騎車不是嫌犯
為什麼台灣檢察官那麼閑,找這種小事去起訴肇事者,不去辦真正犯罪者。
難怪大CASE落漆,連被修改的證據都用的那麼高興。
引用:
重複灌水  適可而止
[ 本帖最後由 魯智深 於 2013-5-3 12:3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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