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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月薪47萬 月存48萬

引用:
當總統吃喝交通等花費算國家的 就算了 每個月還可以多存1萬 這不是貪污是什麼
之前有人說: 633政見達不到薪水就減半,
時到今日有任何一項達到嗎?失業率這麼高,
薪水倒退十三年,痛苦指數比日本還高,
我們偉大的總統怎麼好意思領全薪呢?
要漲台灣人民的油價電價來補台電中油的虧空,
要台灣人民共體時艱,不調高基本工資,
怎麼自己就視錢如命呢?怎麼也不共體時艱呢?
不要說要苦民所苦嗎?怎麼選舉完了之後就不用再討好選民了呢?
這不是典型的政客騙選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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