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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務] 廢死聯盟:死刑治標不治本

廢死聯盟:死刑治標不治本

廢死聯盟:死刑治標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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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偉信╱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2月4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殺害台南方姓學童的凶手曾文欽,落網後狂言「殺一人不會被判死」,讓死刑存廢再起爭議。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昨表示,廢死是國際人權潮流,對凶殘的惡徒判死雖可「以昭炯戒」,但只能治標不能治本,難保類似的案件不再發生。
總統馬英九在九十八年批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接受「任何被判處死刑的案件均得給予大赦、特赦或減刑」的規範,但由於國內仍有死刑制度,馬英九日前宣示減少死刑,除廢除絕對死刑外,也減少相對死刑的法律;法務部並指示檢察官盡量減少求處死刑,即使是經最高法院三審定讞,也會窮盡一切程序,才會執行。
面對死刑存廢爭議,法務部至今對於六十一名定讞的死刑犯,遲遲未執行槍決;最高法院也對於死刑上訴案件,以審慎態度召開辯論庭討論。
林欣怡說,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任何人的生命不得無理剝奪;台灣簽署了國際人權公約,就該朝廢除死刑的方向走下去,以符世界潮流;在目前仍有死刑制度的前提下,最高法院開庭辯生死,是人權保障的一大進步。
林欣怡坦言,對殘忍殺童案,她也感到相當痛心,但將凶嫌判死,只能彰顯一時的正義;社會輿論不應以此案,扭曲「廢死」維護人權的真諦。當務之急是探究凶手犯罪的動機,找出預防犯罪的方法,判死刑或許能讓被害人家屬獲得撫慰,但無法真正解決犯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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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新聞已經過了幾天了
基本上我是不支持死刑的…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還記得幾年前挪威那個夏令營槍殺事件畢竟挪威距台灣遠了點
國際間不執行死刑的國家中其公民普遍都有尊重生命的觀念
也就是說尋常百姓普遍都認為奪走一個人的生命是殘忍的
也因此會警戒自己不可如此
即然如此,死刑的廢除是可以預期的
因為沒有人會主觀去傷害他人的生命
這就像在所有人都會遵守交通法則的地區宣導行的安全一樣 多此一舉
在沒人會違規的地區宣導不是很無趣+.+
但宣導交通安全真的不重要?
錯!在用路人普遍不守規矩的地方是很重要的,甚至還得加上刑責予以遏止!


廢死或許是一種公民社會進步的具體表現
但在台灣適合?
動不動就拿刀砍死你,拿槍打死你
這些拿刀動槍的人可曾珍惜過他人的生命權?
曾聽過一句話:人話是說給人聽的…
(大家自行解釋這句話個人不解釋=.=)

欣羨別國的進步時難免會心生響往
但在仿效的過程中也得照看自己的百姓是否有這個素質
只能說廢除死刑或許立意良善
但能否確實實踐端看人民是否有此覺醒
要不然下一個「殺一人不會被判死」的有趣戲碼還是會不斷重覆上演…
其實我是熊 我是熊 我是 熊 哈哈哈哈 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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