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受害者
雖然懶得與版主追究
但也有話要說
版主的回文有令人曲解以及避重就輕之意
原本不過是討論流浪狗咬傷小孩的事
然而版主卻貼了一堆人類棄養狗之事
而本人不過說出
棄養與流浪狗咬小孩無直接關係,
基本上狗咬人本是天性,是不是流浪狗都可能咬人
各人觀點不同本是無妨,
但版主直接回覆就是
鬼扯狗屁不通
為何版主一直提狗屁不通不提鬼扯
鬼扯一言查字典
胡說八道,胡言亂語,
尤其當對方並非亂說時就有謗人名譽之嫌
再者
版主接下的回文把我的回文 無直接關係解釋成無關
也就是當版主回文時並未看清文意
一個對文意都能錯漏之人批評他人文章狗屁不通?
由以上兩點再加上上面說的動機
真要提告相信可以成功,雖然未必能勝訴
但提告者至少有地利之便,
需知審理案件是在提告者所在的地方法院
提醒版主說話不要過激
本就沒想過要提告
想不到版主會到這裡求助....
試想若只是觀念分岐就出言不遜
當遇見這種人應該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