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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三國之『曹魏屯田』

三國之『曹魏屯田』

  曹魏政權利用士兵或召募百姓耕種荒地以保證軍糧供應的一種措施。漢獻帝建安元年(196)曹操(即魏武帝曹操)遷獻帝於許(今河南許昌東),開始在許下屯田,當年得穀數百萬斛。曹操逐步把屯田制度推廣到各州郡,於是所在積穀,倉廩皆滿。其時由於戰亂,百姓死亡,土地荒蕪,農業生產受到極大破壞。割地稱雄的大小地方勢力,很多由於沒有糧食而難於支持。袁紹的軍隊靠桑椹維持生存,袁術靠打撈水產過活。屯田積谷使曹操在中原站住腳,打下了逐漸吞併其他割據勢力、統一北方的經濟基礎。
         屯田的土地,是國家掌握的公田。大亂之後,土地大都成了無主的荒地。曹操用國家能夠掌握的這些荒田,實行了屯田制。許下屯田的三年前,他收降青州黃巾軍。把其中的青壯年編入軍隊,利用其家畜、農具、資財在許下屯田,屯田的勞動力大約就是黃巾軍的家屬。
         在屯田上勞動的農民稱作屯田客,亦稱典農部民。屯田不屬郡縣,管理屯田的官員,稱典農中郎將或典農校尉和典農都尉,典農中郎將或典農校尉相當於郡守,典農都尉相當於縣令長。全國的屯田,統一由大司農掌管。屯田的基層單位是屯,屯設司馬,每屯約有屯田客五十人。從屯田官員的職稱看,屯田軍事色彩很濃,屯田客在兵法部勒下勞動,所以,屯田客名義上是招募來的,實際上有很大的強制性。
         民屯之外還有軍屯。關於軍屯存在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軍屯是由士兵和士兵家屬屯田。掌管軍屯的官,稱度支中郎將、度支校尉、度支都尉,軍屯也總歸大司農管轄。曹魏時期規模最大的軍屯,是淮水南北兩岸的屯田。經常有四五萬人,最多時有十萬多人,且佃且守。軍屯大約是以營為單位,每營屯田兵約六十人。另一種意見認為士兵屯田與士家屯田不同,士兵屯田是帶甲之士在邊境且耕且守,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全部由官府供給,收穫物全部歸官府佔有﹔士家屯田是士家在內地屯田,特點是出戰入耕,屯田士傢具有兵家和屯田民雙重身分,受雙重剝削和奴役。
         屯田的土地屬於政府,屯田客和屯田士兵參加屯田,如同佃戶耕種地主的土地﹔當時規定的剝削量是﹕持官牛者,官得六分,士得四分﹔自持私牛者,與官中分。民屯的租額大約也是如此。軍屯中的士兵,一面屯田一面防守﹔屯田兵的家屬有補充作兵的義務,民屯中的屯田客,只屯田納租,不再負擔徭役。
         兩漢以來,流民問題嚴重。東漢中期以後,流民動輒幾萬人至幾十萬人。黃巾起義就是從荊揚流民的發難開始的。曹操實行屯田制度,不但解決了軍糧問題,打下了統一北方的經濟基礎,而且也使土地和勞動力重新結合,解決了兩漢以來的流民問題,恢復了農業生產。
         曹魏的屯田,終曹魏之世前後維持了七十年(196~266)。鹹熙元年(264),政府下令罷屯田官,以均政役,諸典農官皆為郡守、縣令。這次政令,似乎沒有完全施行。兩年後,晉武帝司馬炎於泰始二年(266)又一次下令罷農官為郡縣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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