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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判七年四個月 綠:法官邏輯有誤

法官們似乎先認為林先生的行為不是貪污
然後就設法努力地找理由替他開脫
用了很多人們不能接受的說詞
想要說服百姓接受他們的理論
看到法官賣力地替被告辯解
連辯護律師可能都沒想到這樣也說得通
很多被告一定會羨煞林先生的待遇
林先生其實不必請律師浪費金錢
有這樣的法官幫你辯護還要律師幹嘛
這則官司雖然尚未定讞
但此判例引發的後遺症恐怕不是正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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