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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判七年四個月 綠:法官邏輯有誤

這就是司法單位不受人民信任的主因,
一個簡單的濫權貪漬案,也有關鍵的錄音帶為證,
明明收賄了六千多萬,還要求收八千多萬,
法官卻刻意選擇法條輕判林益世,而且林的豕人都被判無罪,
真不禁讓人懷疑扁案為什麼這麼多家人都被判刑呢?
林秘書長是主動要求廠商送錢,扁案的錢則是政治獻金,
為什麼林案查了幾天檢查官就不查了,林秘書長也可以交保,
都沒有逃亡串供之嫌呢?而且檢查官也查不到其他的證據呢?
然後扁案就查了五六年還在查,扁生病卻不能保外就醫,
為什麼扁朝事就一直緊咬不放,馬政府剛剛發生的貪漬案件,
就不認真查了,看來有黨證就可以交保及輕判的傳言不假,
還有檢調單位看顏色辦案也是事實,最後用馬總統的談話來作結尾,
引用:
林益世貪污無罪,6300萬為合法所得!馬英九總統表示:尊重司法!陳水扁二次金改案無罪!馬英九總統表示:司法不能背離合理期待!
可見馬總統對林案跟扁案判決的期待是不同的,
顏色跟黨藉對了賄歀也可以是合法所得,顏色不對收政治獻金,
也會被判刑的,可見馬總統領導下的檢調司法單位,
早己淪為打擊異己的工具,林案跟扁案就是最佳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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