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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台糖案再審…洪奇昌無罪 吳乃仁仍須入獄

台糖案再審…洪奇昌無罪 吳乃仁仍須入獄

台糖案再審…洪奇昌無罪 吳乃仁仍須入獄

【聯合報╱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2014.03.27 02:57 am
民進黨前秘書長吳乃仁被控在台糖董事長任內,受前立委洪奇昌關說,違法低價出售台糖土地,吳、洪原各被判刑三年十月、二年四月定讞;案經台中高分院再審,昨天依背信罪判決吳一年六月徒刑,減為九月徒刑,洪奇昌無罪。全案定讞,吳須入獄。
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吳火川指出,台糖售地過程中,吳乃仁明知春龍公司只承租卅二筆土地,沒有法定優先購買權,吳卻下令讓春龍有優先購買權,讓其他想參與標售的公司無法參加。

吳乃仁並為讓春龍獲利,指示承辦人在土地未公告為工業用地前盡速標售,讓春龍以農地價格買地。吳違背公司職務圖利廠商事證明確,判刑一年六月,因適用九十六年減刑條例,減為九月徒刑。

洪奇昌部分,法官表示,春龍總經理潘忠豪雖有贊助洪奇昌政治獻金,但與土地標售案無對價關係,洪也表明當時只是帶潘到台糖商談,要台糖依法標售,不知標售案違法。洪和吳乃仁與潘忠豪等人無不法共識,因此判無罪。

吳乃仁和洪奇昌在台糖售地案中被依背信罪判刑確定,原預定去年五月底入監服刑,二人以發現新證據等事由聲請提再審,發監前大逆轉,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裁准再審。

台中高分院昨再審宣判,除吳乃仁與洪奇昌外,潘忠豪改判一年四月減為八月,台糖資產處前處長劉柏誠一年二月減為七月,月眉廠前副廠長呂鈺玫由原二年八月改判無罪。

【記者鄭宏斌/台北報導】台糖背信案高院再審仍判吳乃仁有罪,民進黨前主席蔡英文說,她堅信吳乃仁的正直無私與清白人格,支持吳乃仁採取後續的司法救濟。

昨晚吳乃仁未接電話,再審獲判無罪的洪奇昌則關機,無法取得聯繫。

蔡英文昨天發出新聞稿表示,對於這樣的判決結果,她感到非常遺憾,希望吳乃仁務必保重身體,為台灣珍重。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5743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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