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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把家人穿上身 李宗典要求重判維冠建商

把家人穿上身 李宗典要求重判維冠建商

中時電子報 – 2016年8月30日 上午5:50
台南市維冠金龍大樓倒塌奪走115條人命,建商林明輝等5人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後,歷經4個月審理,29日辯論終結,將於11月25日宣判。受困長達56小時致左腿截肢的住戶李宗典,與胞姊李肅粹穿著印有全家福照片的T恤現身法庭,要求法官重判建商林明輝等人。
李肅粹含著眼淚表示,T恤上的照片是2006年在維冠大樓B棟8樓之1大哥家拍攝,當時照片中笑容燦爛的媽媽、大哥、大嫂、姪女等人,如今都已經不在了。自從維冠案首度開庭後,她就將這張照片印在T恤上,每次開庭都穿上,如同與家人一起出庭,也期待合議庭法官能重判林明輝等人。
李肅粹還強調,當年審查過維冠大樓使用執照、建築執照的台南縣政府公務員,也都該負起過失責任。
「業務過失致死罪最多判5年,實在太輕了,林明輝這些人應該關一輩子!」維冠住戶潘皖玲也在地震失去婆婆、丈夫、小兒子與待產的兒媳婦,昨天她與另5名住戶帶著維冠大樓倒塌與搜救時的報紙出庭,希望還原當時的搜救畫面,也希望合議庭法官能重判被告。
昨辯論庭主要勘驗維冠相關證據,建商林明輝、建築師張魁寶及鄭進貴、維冠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土木技師鄭東旭等5名被告都在律師陪同下出庭,但多數都沒認罪,並相互駁斥對方證詞不可信。審判長陳金虎勘驗證據時,逐一念出115位死者相驗後研判死因,名單念了半個多小時,林明輝等人情緒並無明顯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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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法官能還給受災戶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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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這種黑心建商膽敢一犯再犯
這種人該判蓄意殺人罪
我為人人.人人為我.^^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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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過失致死....很多都不用關喔~可能是判緩刑或罰款(保證金)
至於民事賠償是不關法院的事~頂多宣布破產而已~把身家財產交給法院去處理
因為金額那麼龐大根本賠不完
法律~就是那麼現實~別以為法律能為受害者討回甚麼公道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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