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打印

[社會] 不滿遭拖吊司機罵髒話 男率眾砸店打群架

這就是台灣的法律
不管原因為何~只要有一方受傷就能告你傷害罪
那怕是走在路上莫名被砍也不能還手
那怕是當妻女被強姦時也不能傷害到對方
名副其實的...賠了夫人又折兵

在台灣~只有罪犯有人權
受害者是沒有人權的
算你倒楣~活該~死好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TOP

發新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