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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公親變事主還是事主裝公親?

政府的職能是什麼?

訂定相對公平的法律,然後公正嚴格的執法,一例一休來說,政府將相關規定訂下了,然後呢?你的老闆違法不尊照法律執行,你不敢去檢舉,再來怪政府說,你的政策有問題?這跟你被詐騙了,你不報警,結果你跑去怪政府為什麼不抓詐騙犯是不是一樣?

政府能做的是制定一個相對來說比較公平公正的法令,何謂相對公平?因為勞資雙方是不平等的存在,所以政府的法令必須偏向勞方,爭取相對的公平性,而法令制出後,一定會有人不去守法,就好像戴安全帽跟禁止酒駕都幾年了,還不是一堆人照犯不誤?這時就要由受害的員工去檢舉,檢舉這種黑心的老闆才是,而不是天天在那要政府命令老闆一定要守法

是!沒錯!大家都怕檢舉後會沒工作,會被老闆穿小鞋,所以新的法令也有相關的匿名檢舉規定,甚至全省各地的勞檢也要加派人員跟加強素質,這也就是政府能為勞工做的,難道全台灣幾十萬間中小企業,政府每間都要派人去24小時監控嗎?

所以說,政府只做半套的人,你們對政府的職責見解可能有誤吧,台語有句話叫,做媒人沒有包生子的,政府也是如此ㄚ,他法令規範下來,你就能依法去檢舉跟告狀,而不是要求政府要跟保母一樣,什麼都幫你打理到好,那乾脆點,大家都別上班,政府每個月都發錢養你這樣不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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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慣壞爛老闆?是政府?錯!!是員工本身!!

前文已經說過,這次修法有添加了過去沒有的匿名條款,我想請問下,過去你檢舉老闆檢舉公司可能會被知道是你檢舉,你會害怕被開除,所以不敢,但現在有匿名條款,老闆不知道誰檢舉的情況下,會針對你開除你??

有人說這些不改就不會勞資對立,所以台灣勞工就該責任制,窮忙,而老闆可以一直賺飽飽,不用多付出?這就是說這種話的人的想法啊??很多產業跳出來說,一例一休會漲多少多少成本,連超商業者也跳出來?便利商店原本就是月休六~八天,自己排班,一天八小時,根本沒有所謂的加班問題,為什麼一例一休後你會漲成本?當然,我不否認某些特殊行業是真的會漲,像客運業,貨運業,航空業,這類的,當然,政府沒思考到這些特殊行業是否該特殊對待是政府的錯,但你能拿這些特殊行業為由來說不應該改革嗎??

年金不該改革?勞基法不該修正?只要是改革跟修正就是對立,可以啊,我今年快四十,我想年金不改我也還領的到勞保退休金,勞基法改不改基本跟我也沒關係,我是勞工,但我工作環境是我可以跟雇主商量我的休假,這兩者不改甘我事,但我為什麼支持改?
因為我擔心我的孩子我的孫子的未來啊,年金不改,財政破產,我這一代的還不會有太多影響,但我的孩子呢?但現在二十歲的年輕人呢?說什麼不改革就不會對立的,我說你是站著說話腰不疼,或許你家裡很有錢,或許你可以移民,也或許你是改革前的受益者,改革後的受害者,但請你拿出你的良心,去想想,年輕人的未來,你自己的後代,你要留給他們一個什麼樣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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