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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稗官野史] 古代皇帝為何要與「偏房」共天下?

古代皇帝為何要與「偏房」共天下?

  中國人以前很講究名分,因為名分是權力的合法性源泉。比如在一夫多妻制時代,男人有正室,還有偏房。在名分上,正室為尊,偏房為卑,元配享有支配侍妾的正當權力。實際上,侍妾也可能憑藉年輕貌美、受丈夫寵愛而得勢,甚至在家庭中取得支配性地位。妻妾爭權只是官場故事的一個隱喻,因為帝王對國家權力的分配,也存在著「正室—偏房」的複式權力結構,「正室」指以宰相為首的官僚系統,他們在名分上是國家權力的正式代理人;但帝王往往又在正式官僚系統之外,另起爐灶,另立「偏房」,代行權力。
  那麼,「偏房」是些什麼人呢?
  《清稗類鈔》記錄了晚清開明官僚郭嵩燾的一則史論:「漢、唐以來,雖號為君主,然權力實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故西漢與宰相、外戚共天下;東漢與太監、名士共天下;唐與后妃、藩鎮共天下;北宋與奸臣共天下;南宋與外國共天下;元與奸臣、番僧共天下;明與宰相、太監共天下;本朝則與胥吏共天下耳。」郭氏所列舉的與君主「共天下」的人物,絕大部分都可以歸入隱權力集團的行列,在名分上,這些人並無治天下的正式權力,只不過憑恃與權力中樞的特殊關係,得以把持權柄、操縱朝政。相對於正式的官僚系統而言,這一隱權力集團就是受寵得勢的政治「偏房」。
  「皇權專制」作為對歷史的宏觀描述,大致不差,但就具體情形而言,自漢代以降,除了少數雄才大略的帝王,君主獨攬朝政、乾綱獨斷的獨裁局面其實並不多見,確如郭嵩燾所言:「雖號為君主,然權力實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問題在於權力被誰「分寄」。
  如果與宰相共治天下,則是很正常的制度性安排。君主只是國家的主權者與象徵,古人認為君王攬權不必親細務;而宰相作為政府首腦,理當佐天子,總百官,平庶政,事無不統。這是明代之前的正式政制。宋代有一位官員就對皇帝說,:「權歸人主(皇帝),政出中書(宰相),天下未有不治」。宰相的執政大權由制度賦予,為正統承認,如果君主繞過宰相,直接發號施令,則會被認為違制,用古人的話來說:「不由鳳閣鸞台(宰相機構),蓋不謂之詔令」;這樣的「詔令」甚至會受到臣下抵制,凡不由三省(宰相機構)施行者,名曰斜封墨敕(非正式文件),不足效也。君王與宰相自古就有分權,宰相的治權是有制度可依的,因此,西漢與宰相共天下的權力分治格局是名正而言順的,正式的權力制度就是這麼安排的。
  不正常的是與外戚共天下,外戚所恃者,是其與皇室的特殊關係。這種由私人身份與關係網絡所孽生的權力,是一種制度外的隱權力。如果說,以宰相為首的官僚集團是帝國的「正室」,代表正式的權力系統;那麼外戚等隱權力者則是君王另立的「偏房」,代表另一套沒有名分的「副權力系統」。
  在「正室」之外另設「偏房」,在正式權力系統之外,另置副權力系統,始作俑者是漢武帝劉徹。劉徹乃雄才之主,不甘於垂拱而治,但皇帝要親躬政事,宰相顯然是最大的障礙,甚至宰相領導下的官僚系統也會礙手礙腳。為了越過這些制度性障礙,劉徹啟用了一個由宦官、侍從、外戚、尚書(漢初的尚書只是皇帝的私人秘書)等親信、近臣組成的「內朝」,將作為正式權力系統的「外朝」撇在一邊。
  從名分上來說,內朝成員並無執政大權,有的還不是朝廷的正式官員,但他們被皇帝托為心腹,預聞政事,隱權力極大,足以與外朝分庭抗禮,甚至凌駕於外朝之上。不過,內朝官權柄雖重,但終究是「偏房」,「妾身未明」,缺乏名分所賦予的合法性,只能完全附依於皇帝私人的關係網絡,這也使得內朝系統十分便於君主操縱指揮。劉徹因此比較成功地實現了君主獨裁。然而,劉徹始料不及的是「偏房」也可能變得位高而權重,尾大不掉,不受人主控制。劉徹在世時,儘管擢用外戚近臣,畢竟還能操控局面,劉徹死後,西漢終於無可避免地出現外戚擅權干政之禍,最終葬送西漢政權的大司馬王莽就是外戚。這正是歷史的弔詭之處。
  光武帝劉秀承漢祚、建立東漢政權後,鑒於之前大司馬篡權的亂象,設「尚書檯」架空三公之權,一切政令皆經尚書檯稟陳皇帝,由皇帝裁決,時人稱「雖置三公,事歸台閣」,「三公之職,備員而已」。其手法如出一轍,都是在「正室」之外另立「偏房」,借操縱「偏房」實現朝綱獨斷。後人評價「兩漢政出於二」,也就是說,漢代的權力結構是複式的,一個正式的權力系統加上一個非正式的副權力系統。「政出於二」是兩漢權力結構的最大弊病。同劉徹創建內朝一樣,劉秀設立尚書檯這個副權力系統,本意是要擺脫正式權力系統對皇權的約束與威脅,然而,歷史的鬧劇總是再三重演,「偏房」一旦羽翼豐滿,就不是人主所能操控的了。
  劉秀死後,他留下來的尚書檯機構並未能阻止權臣對劉漢政權的篡奪,東漢後期,外戚、豪族等權臣以「錄尚書事」之銜入主尚書檯,壟斷了朝政。建安元年(196),曹操挾天子以令諸侯迎回漢獻帝,第一件事就是讓獻帝賜予其「錄尚書事」之權。而君主要奪回權柄,就扶植宦官建立一個副權力系統,東漢後期的政局,基本上就是外戚、宦官輪流專政。
  東漢皇室與權臣的明爭暗鬥,以後者取得最後勝利而告終,東漢天下被門閥士族瓜分、顛覆,其後,唐代君主為限制正式官僚系統之權,防止權柄下移,也另立宦官參與朝政,但是這個副權力系統就如一道不可逆的程序,一經啟動即無法制止。晚唐的宦官,權勢越來越大,不僅架空正式權力系統,連皇帝的生殺廢立都操在其手中。
  相對而言,到宋代才有了對正式權力系統的尊重,宋代少見地沒有形成副權力系統,女寵、宦官、外戚、皇室秘書、幸臣等隱權力集團大體上都受到遏制。即使是貴為天下主權者的君主,對於政事也不能一個人說了算。南宋時,內廷國手趙鄂有一次向宋孝宗跑官要官,但官職非皇室私器,隨便予人是有違政制的,因此趙鄂的意思是要孝宗法外開恩。宋孝宗答覆:「降旨不妨,恐外庭不肯放行。」讓他去央求宰相,可是宰相「堅執不從」,並且表示:「縱降旨來,定當繳了。」孝宗唯有一聲浩嘆:「書生難與他說話!」
  趙鄂終日陪皇帝下棋,與孝宗關係極好,按說是頗有隱權力的,但宋代比較健康的權力結構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抵禦隱權力,連皇帝也不敢肆無忌憚地破壞這個權力結構。遺憾的是,好景不長,趙宋的天下被蒙古人忽必烈「共」掉之後,君主對正式權力系統保持尊重的權力格局不再出現,大宋也難逃「共」天下的圈囿。至明清又出現了與宰相、太監,與胥吏共天下的難堪局面。
  從漢代一路看過來,不難發現另立「偏房」架空「正室」之權、借重隱權力集團鉗制正式的官僚系統,正是歷代君主搞獨裁的不二法門。皇帝之所以要煞費苦心地對付官僚系統,是因為從漢唐至明清,在完成政治現代化之前的中國,對君主獨裁權力構成最大制約的不是民主、憲政,而是一個複雜、完備、科層化的官僚系統,因為權力在科層化結構中流動,就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規範性、程序性的規制,科層化越高,權力受到的規制就越大。如果把權力比喻為流水,科層化結構就是管道,約束著流水的橫衝直撞。權欲旺盛的雄才之主當然難以容忍這些管道分流了權力,於是繞過正式的權力管道系統,利用親近的私臣組建非正式的簡陋的權力容器,因其簡陋、非正式,也就更便於人主操縱。
  但是,這些臨時性質的權力容器難免會慢慢固化、複雜化,甚至變成正式權力管道的一部分,又反過來分化了獨裁權力。換句話說,「偏房」掌權日久,往往又會演化成「正室」,如漢代的尚書,原是皇帝的私人秘書,到了唐代則是名正言順的宰相機構。後世的君主為「盡收威柄,一總事權」,又另設一個易於指揮的權力容器,然而,時過境遷,又重蹈前代「偏房」坐大之覆轍。歷史簡直給獨裁者下了一道反覆發作的惡咒。
  那些叨念著「大權不可旁落」的獨裁者不會明白這樣的道理,分散在複雜管道的權力儘管不易為君主任意擺佈,但顛覆性不高,因為它至少在某種程度上不敢逾越名分的界限,並且受到程序性與規範性的限制;相比之下,擺脫了科層束縛的隱權力雖然便於指使,但一旦失控則如洪水決堤,一發而不可收拾。西漢劉徹置內朝捋奪宰相之權,但後來內朝的外戚不僅把持朝政,而且顛覆了西漢;東漢劉秀將三公閒置,倚重尚書檯,但尚書檯的領袖最後竟可以「挾天子以令諸侯」;明代的朱元璋乾脆廢了宰相,啟用內閣,但內閣體制卻培養出「九千歲」的權力怪胎。
  人主欲借「偏房」盡收權柄,殊不知,高度集中的權力更容易被親近的隱權力集團假借、竊取,只要人主軟弱、荒怠,立即太阿倒持,授人以柄。我們姑且稱之為「偏房的陷阱」。這也是為什麼歷代一再發生近臣亂政的根本原因。郭嵩燾認為「漢、唐以來,雖號為君主,然權力實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其實,獨裁者哪能容忍權力被分寄?只是他們缺乏歷史的眼界,看不到獨裁的陷阱,最後與「偏房」共天下,乃至被「偏房」毀了天下,也是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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