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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事論談] 對太陽花學運的宣判觀察重點

對太陽花學運的宣判觀察重點


擁護言論自由、反對打砸侵占、傷害他人自由權與財產權的刑事犯罪
這就是現在人們所需要培養的公民品德、素養

擁護正當性 (Civil legitimacy):亦即公平、普遍的選舉,有定期更換政府與代議士的機制

臺灣已經完成追求正當性的進化與追求,沒有任何必須違法的正當性

台灣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民主制度,不能退化成暴民政治、黑手黨主義(如揚言暗殺警察局長等行為)

『民主、自由、法治』,法治是最後一項且是最為重要的一點
少了法治,那麼法律只能是為權貴服務而已

打砸、脅迫、侵占、傷害人權,這是『行為犯罪、不是言論自由
卻被媒體給興起造神,將犯罪美化為膽大,用民粹粉飾仇恨,造就『我即人民、朕即國家』,讓目無法紀、無天良的偏激分子得勢
造就希特勒、史達林、毛澤東等狂人、屠夫出世,對人類都是一場浩劫

人類用數千年的時間,對不同意見者,從採取革命、殺人、被殺…打破人頭法,終於進化到投票、選舉、定期容忍…數人頭法,絕對不能再反智、退化下去了!

所以台灣人的『司法改革』,應追求以事實證據為基礎的真正『法治化』,為第一優先
非追求法官終身制、能夠政治任命、意識形態判決,這樣司法改革的結果,只是讓『法治』淪為與當道政府交相為賊的黑機關而已!
斬除一切罪惡!!天地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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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該把全案內容公開,讓大家知道法官為什麼這樣判?
法律和法庭上有好多妹妹角角,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
片面和錯誤的資訊會誤導大眾價值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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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戲團式的太陽花製造新聞效果
說是要黑箱透明化 結果改變了什麼?
民進黨執政後的公聽會升級成國是會議
根本不讓人民參與!

法官的判決只是配合當時的"革命無罪造反有理"
現在還需要問:法院是誰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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