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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教化可能」是台灣司法自創 律師批過度使用

「教化可能」是台灣司法自創 律師批過度使用

犯下八里雙屍命案的謝依涵,三度被判處死刑,但在高院更二審時法官以「有教化可能」,將她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昨維持更二審判決,認定謝依涵再犯風險不高,若有長期的輔導、教化,可改過遷善重返社會,引發各界譁然。

《中國時報》報導,謝依涵在接受法官訊問時,曾數度痛哭說「如果地獄存在,要去那贖罪」。最高法院認為,謝女犯罪情節至為重大,但考量她「沒有任何犯罪前科」,犯罪後「除盜款外,無積極作為」,加上咖啡店同事及接受心理鑑定人訪談的人,對於謝女都「零負評」,肯定她工作能力及表現,認為謝依涵應該屬於「循規蹈矩之人」。

對於免死確定,除了死者家屬氣憤地表示「法官把人命當成什麼?」、「台灣是不是隨便殺兩個人都沒關係,可以輕鬆不用死?」以外,也有網友痛批「循規蹈矩會去殺人?」、「鬼島果然是犯罪者天堂」、「『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果然是先知」、「演演戲就能不用死,感謝依涵示範」。

謝依涵痛哭去地獄贖罪 免死
謝依涵逃死 女主播浮現曾文欽那句話
根據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有律師認為謝依涵預謀犯案奪走兩條人命,依照往例幾乎都會判死。不過近年法官迴避判死的趨勢越來越多,最高法院應給出「教化可能」的判斷標準,否則難以服眾。人權兩公約並無禁止死刑,也無「教化可能性」一詞,「可教化」是台灣司法自行發展出來的慣例,過於注重犯人的犯後態度,在台灣的實務判決上已經過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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