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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兒失蹤45年 竟被催繳年金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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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v11111 於 2017-7-25 20:54 發表
年金要錢要的很兇而且很不合理,工作替換2天沒保就給你開半個月還是一個月的國民年金費用要你繳
我最看不爽的就是其中一條規定>>>不論是否有工作~一定要繳
嗎的獵~沒工作哪來的錢繳老年的年金???
現在是怎樣??要我去偷去搶來繳年金嗎???
更何況~誰能保證我年老後能領到錢??
二十年後的三千塊價值跟現在相同嗎??
要是我活不到65歲呢??繳的錢向誰要???
我不繳~老了不領可以嗎??
政府會照顧老人???別做夢了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射過必留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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