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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師控懷孕歧視 僅獲賠4000元

師控懷孕歧視 僅獲賠4000元

中時電子報2017年11月1日 上午5:50
林姓女老師懷孕後與補習班商討產假事宜,補習班先開出給付20008元勞工最低薪資、且須分出一半的薪水給代班工讀生的條件,最後卻仍將她解雇,林女遂以歧視懷孕資遣為由提告求償41萬餘元,沒想到同事作證的一句「以為是發胖」,讓承審法官依此認定補習班事前不知情,僅判賠4000元。

控被迫分半薪給代班者

2015年10月5日起,林姓女子以3萬元代價擔任補習班老師,負責小1與小6學生教學,同年11月她發現懷孕後,即在翌年初訂婚宴告知呂姓補習班主任的女兒,沒想到與補習班商議產假時,呂姓班主任雖答應請產假,卻要求她將產假期間的薪資與代班同事對分。

林女指出,她向補習班表達不滿後,開始遭主任刁難,還以工作遲到、兩度遭到家長退費等理由試圖逼退,最後則是傳來「星期一你不用來班了」的簡訊將她炒魷魚。

林女指控,補習班假工作效率不佳之名,將可能因懷孕生子請產假的員工逼退,節省人事成本,依工資、招生獎金、資遣費、提繳勞退金等,求償41萬餘元。

反被指常遲到才遭解雇

呂姓班主任辯稱,直至2016年5月林女離職後,經由同仁轉告才知道林女懷孕;補習班規定須於7點半到班開門,但林女卻姍姍來遲讓家長空等,且多次因未確實檢查作業、未接學生到補習班及情緒控管不佳等因素,遭到家長投訴,屢次勸導不見改善,才會將她解雇。

補習班詹姓會計則證稱,林女離職後回來領薪水時,才得知她已經懷孕,盡管林女離職前已懷有7月身孕,但因其身形纖瘦,且穿的衣服都很大件,誤以為林女只是發胖而已。

新北地院審酌Line紀錄及證人供詞,認定補習班並不知道林女懷孕,且林女確因頻繁遲到影響業務,僅依延長工作工資,判賠4000元,另須提撥1583元至林女勞退專戶。林女委任律師表示,將在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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